來源:齊魯壹點
2017-12-01 16:14:12
一名駕駛?cè)笋{駛證被記滿12分依舊開車上高速,結果在收費站遇交警查車,為躲避處罰在民警眼皮下跟乘客換座,被民警識破后,男子又以上車拿駕駛證為由讓同車人駕車迅速逃離,他自己則撒腿向著一旁的村莊跑去。結果,剛跑出去300來米,就被民警趕上。
11月30日下午,青島交警濰萊高速大隊在青新高速平度南收費站設崗查車,一輛黑色SUV的駕駛員與乘客在收費站換座,民警立即上前查看。
經(jīng)詢問,駕駛員商某稱自己有駕駛證但忘帶了怕被處罰,所以在交警面前硬著頭皮換座。執(zhí)勤民警將商某帶至執(zhí)法站核實身份信息并對其作出處罰時,商某借口去到車上拿行駛證,一溜小跑到了車前,與車上的乘客交流了幾句后,車上的駕駛員突然發(fā)動車輛迅速駛離了現(xiàn)場。
“你怎么回事?是不是沒有駕駛證,趕緊打電話把車叫回來。”面對民警的指令,商某神情緊張,吱吱嗚嗚說自己就是忘帶駕駛證了,但始終不肯打電話喊車輛駛回。突然,趁著民警不注意,商某撒腿就跑下了公路,收費站旁邊的村莊跑去。民警迅速追趕,最終在離執(zhí)法站三百多米的玉米地將其控制。
據(jù)駕駛員商某交代,自己持有C1駕駛證,但駕駛證已經(jīng)記滿12分,認為自己是“無證”,擔心會因為無證駕駛而被拘留,所以才出此下策,沒想到還是被交警抓了回來。 民警根據(jù)商某提供的身份信息,查詢到他平時的交通違法行為較多,駕駛證已經(jīng)記滿了12分,但只需要通過重新學習科目一就可以恢復正常狀態(tài),并沒有暫扣或吊銷。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勤民警對駕駛員商某因為駕駛證記滿12分駕駛機動車,作出罰款200元的處罰。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記者 張?zhí)﹣?通訊員 付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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