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銳大眾
2017-07-17 11:36:07
7月14日,記者從青島市科技局獲悉,近日,為深化科技管理改革,規范青島市科技專家庫建設和管理,青島市科技局出臺了《青島市科技專家庫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充分借鑒了科技部和部分省份的先進做法,對專家信息資源建設、專家庫管理與維護、專家選取與使用、監督評估與罰則等方面進行了詳細規定。
在專家信息資源建設方面,明確專家庫由科技、產業和經濟法律專家組成,對各類專家的基本條件進行了規定。在專家庫管理與維護方面,規定專家庫每年進行專家信息集中更新,專家如有違法違紀、學術失范等行為的將自動退出,專家本人因身體等原因也可申請退出。在專家選取及使用方面,專家使用遵循輪換和回避原則,原則上每位專家每年參加評審不超過10次。在監督評估與罰則方面,專家所在單位要認真履行法人主體責任,加強專家信息審核。專家如在評審咨詢工作中存在不當行為,將取消專家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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