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晚報
2017-03-07 15:11:03
原標題:網上辱罵交警,聊城一男子被拘留
警方提醒,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
拍下民警執法現場視頻,傳至網絡并配音辱罵執勤民警,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近日,聊城交巡警支隊執勤一大隊對外通報了一起網上辱罵執勤民警被拘留的行政案件。公安機關經取證后,依法對孫某處以行政拘留七日并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今年2月16日(農歷正月二十)晚20時許,聊城交巡警支隊執勤一大隊組織精干警力在轄區主要路口、道路設置檢查點,嚴查酒后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當晚的行動中,有一車輛為逃避檢查,在聊城百貨大樓路口原地掉頭向西逆行。在車流量最大的東昌路!這種行為非常危險,極易引發交通事故。民警迅速開車攔截,雖警車被駕駛人撞壞,但在第一時間控制住了駕駛人,保證了道路交通安全。當時,在附近的市民孫某將事故后的現場情形拍攝下來,并配音辱罵執勤民警,上傳至網絡媒體。該視頻在網絡流傳開來,社會影響惡劣。公安機關經取證后,依法對孫某處以行政拘留七日并處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據了解,根據《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公然侮辱正在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另外,公安部公布的《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征求意見稿中加明確了對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行為的權利保護。其中增加的條款是: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照前款規定從重處罰,其中包括,侮辱、謾罵、威脅、圍堵、攔截正在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阻礙執行職務的警車通行的;強行沖闖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警戒區或者檢查點的。警方提示,網絡不是法外之地,發絡發帖一定遵守相關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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