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0月2日訊 山東省教育廳官網消息,為進一步規范學生資助經費提取與使用,日前省教育廳聯合省財政廳、省人社廳印發了《山東省學生資助經費提取與使用管理辦法》(魯教財函〔2022〕87號),這是在全國率先出臺的針對學生資助經費提取與使用的管理辦法。《辦法》對我省學生資助經費提取、經費使用、監督管理等提出了明確要求,為各級各類學校管好用好提取的學生資助經費,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提供了政策依據。
《辦法》規定了提取資金基數及提取比例。學生資助經費提取以學校上年度財務決算報表中的事業收入數據為基數,按規定比例計提,納入預算管理。公辦普通高校、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中、幼兒園提取比例分別為4%-6%、3%-5%、3%-5%、1%-3%;民辦學校提取比例為不少于5%,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提取比例為1%-3%。
《辦法》明確了資金用途。提取的學生資助經費,可用于學校助學金、勤工助學酬金、學校獎學金、學費減免、特殊困難補助、資助育人活動資金、學生保險等。同時,還規定已享受國家(政府)助學金(含生活補助)資助的學生仍可享受學校助學金,以確保經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獲得國家(政府)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勵志獎學金、學校助學金、勤工助學中的至少一項資助,資助“全覆蓋”政策落得更實、更嚴、更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