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6月30日訊 職業病診斷鑒定費是國家立項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2022年4月22日,山東省財政廳會同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印發《關于明確職業病診斷鑒定收費有關問題的復函》(魯財稅〔2022〕18號),明確了山東省職業病診斷鑒定費的征收主體、分成級次以及征收程序等事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職業病診斷鑒定費收費標準由省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省財政部門制定。鑒于此,為保障全省職業病診斷鑒定工作的正常開展,應當明確職業病診斷鑒定收費政策。
近日,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印發《關于明確職業病診斷鑒定收費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4年7月31日。《通知》明確,省級和設區的市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依法對職業病診斷爭議(當事人對職業病診斷過程、結論等存在爭議)進行技術鑒定時,可向申請鑒定的當事人所在單位收取職業病診斷鑒定費,收費標準為4500元/病例。
《通知》同時規定,職業病診斷鑒定收費應使用山東省財政廳統一監制的山東省財政票據(電子),收費收入通過山東省非稅收入征收和財政票據信息管理系統全額繳入同級國庫,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收費單位應按規定做好收費公示,自覺接受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和社會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