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5月24日訊 近日,山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發布5月份重點交通違法企業、車輛及駕駛人名單,此次曝光的交通違法次數較多的“兩客一危一貨”車輛共計60輛,違法車輛占比較高的“兩客一危一貨”運輸企業共計60家,違法較多的農村面包車駕駛人20人,終生禁駕人員37人,同時發布了一批典型案例。
一邊開車一邊喝酒,大膽司機被查處
2022年4月21日22點,濱州交警支隊高新區大隊民警開展酒醉駕專項行動查處時,發現一名涉嫌酒駕的駕駛人,經檢測,該名駕駛人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64毫克,屬于酒后駕駛。據駕駛人稱,行車過程中口渴了,就隨手打開了車上的啤酒邊開車邊喝,民警隨后對其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并開具強制措施憑證,對其處以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
核載7人實載16人,罰款200元記12分
2022年5月16日18點,青島交警支隊開發區大隊民警發現一輛面包車里人員攢動,有超員嫌疑。經檢查,該面包車核載7人,實載16人,超員200%以上。原來,乘車的均是附近工地的務工人員,因為大家都是一個村社的,為圖方便,便一起坐車回家。民警依法做出罰款200元記12分的處罰,并要求司機對乘客進行轉運。
超員會導致車身重量加大,車輛制動性能降低,并加大輪胎等機件發生故障的機率,切勿超員超載。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被終生禁駕還面臨刑罰
2021年7月23日凌晨,耿某慶駕駛魯GWXXXX號重型半掛牽引車,沿國道309線由北向南行駛至昌五路路口處,和于某坤駕駛魯GVXXXX號重型半掛牽引車相撞,致于某坤受傷,車輛及中央隔離護欄受損,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后耿某慶棄車逃逸,于某坤經搶救無效于當日死亡。
2021年9月1日,經濰坊交警支隊直屬偵查大隊調查認定,耿某慶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2022年3月7日,經濰城區人民法院判決:耿某慶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2022年4月28日,濰坊交警支隊對耿某慶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