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20-02-17 20:06:02
齊魯網·閃電新聞2月17日訊 疫情防護,每個人都不是旁觀者,疫情暴發以來,山東已經出現多例拒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故意隱瞞病情、疫情重點地區旅居史、接觸史的案例,部分還造成了嚴重的后果。2月6日,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聯合發布公告,督促高危險重點人員如實登記申報 ,山東還出臺地方條例,對相關違法行為也做出明確規定。
山東大學法學院教授、刑事司法與刑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胡常龍告訴記者,“當前疫情防控工作中,可能任何的疏漏,包括故意、包括過失,都可能給疫情防控工作帶來消極影響,山東各地的公安機關就這幾件案例的處置,完全符合刑事訴訟法律和司法解釋的規定,要完全符四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防治工作的意見。”
此外,山東依法從嚴從快處理相關案件,造成嚴重后果的,公安機關一律以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或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偵查,快速受理,快速偵辦,不構成犯罪的,一經發現,一律給予治安處罰。
“當前正處于抗擊疫情關鍵階段,早診斷、早隔離、早治療,是控制疫情擴散蔓延的重要環節。下一步,公安機關將繼續依法嚴厲打擊妨害傳染病防治、危害公共安全等各類違法犯罪行為,為打擊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強有力保障。”山東省公安廳法制總隊總隊長徐曙光介紹道。
目前,全省公安機關已查處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或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14起,涉及21人;治安處罰不主動申報疫情重點地區旅居史、人員接觸史等人員25人。
閃電新聞記者 馮尚尚 郎坤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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