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20-01-14 15:14:01
齊魯網·閃電新聞1月14日訊 隨著互聯網的不斷發展,因互聯網群組的管理和使用產生的糾紛不斷出現,而該類糾紛如何定性,是否應由人民法院受理,存在一些模糊認識。本案即是因互聯網群組的管理行為產生的新型案件,被稱為“微信踢群第一案”。案件開庭后,萊西市人民法院官方微博“@萊西法院”前后共發布相關微博51條,通過文字、圖片、視頻相結合的方式對庭審全程直播,并主持微博話題#柳孔圣訴劉德治名譽權案#,引導公眾實時參與庭審討論,與此同時,微博話題#踢群第一案#、#起訴群主被駁回#等也掀起網民熱議,相關話題閱讀量共計超過3.6億次。
基本案情
2018年5月31日,平度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員建立了名為“五月花號”的微信群,后平度法院立案庭庭長劉德治成為群主并修改群名為“訴訟服務群”。2018年6月9日,劉德治在群內發布《群公告》,并@所有人,主要內容包括:……群宗旨主要交流與訴訟立案有關的問題;……群內言論要發揚正能量,維護司法權威;違者,一次警告,二次踢群,等等。之后,群成員律師柳孔圣多次在群內發布與群主題無關的內容,經劉德治提醒后,柳孔圣仍繼續發布相關言論。2019年1月22日,劉德治將柳孔圣移出該群。2019年2月21日,劉德治將該群解散。2019年2月22日,柳孔圣以劉德治為被告向法院提起訴訟,以劉德治剝奪了其享有的接受公共服務的權利、并在公共場合嚴重損害了其聲譽為由,要求劉德治賠禮道歉,并賠償精神撫慰金2萬元。
裁判結果
萊西市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本案所涉群組內的成員,均為法律職業者,應帶頭遵守法律法規,文明互動、理性表達。劉德治使用互聯網平臺賦予群主的功能權限,將其認為違反群規發言不當的柳孔圣移出群組,是互聯網群組內“誰建群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自治規則的運用,不產生民事法律關系,不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故裁定:駁回起訴。因柳孔圣提起本訴,缺乏正當性,因此,其預交的案件受理費,不予退還。
閃電新聞記者 馬萌萌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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