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8-05-29 19:58:05
齊魯網青島5月29日訊 2018年5月25日19時許,濰萊高速公路大隊三中隊民警在新河執法站門口處理一起別克轎車和重型半掛牽引車的交通事故時,轎車車主打電話叫來了保險公司的理賠員劉某。
然而在處理事故的過程中民警總是聞到一股若有若無的酒氣,且漸漸發現酒味就出在這個理賠員劉某身上,這就讓現場民警有些意外了,隨后民警把理賠員劉某帶進執法站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酒精檢測結果為77ml/100ml。據劉某交代,因為自己剛添了孫子,中午喝了兩杯白酒,自己也知道酒后不能駕車,但是別克車主的司機是他朋友的孩子難以推辭,還是抱著僥幸心理駕車前來事故現場進行定損。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條第1款的規定,劉某將受到罰款1000元,駕駛證被記12、并暫扣6個月的處罰。
閃電新聞記者 莫永瑜 通訊員 付永斌 青島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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