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日報客戶端
2023-04-12 18:04:04
原標題:知名演員“牽涉千億大案”?法院判了
來源:齊魯晚報微信公號
原標題:知名演員“牽涉千億大案”?法院判了
來源:齊魯晚報微信公號
4月11日
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發布案件簡訊
女演員張凱麗訴被告勞某某
網絡侵權責任糾紛(名譽權)案一審判決結案
公開資料顯示,張凱麗1962年9月29日出生于中國吉林省長春市南關區,畢業于吉林藝術學院,中國內地女演員、國家一級演員,代表作有《渴望》《軍嫂》《裸婚時代》《咱們結婚吧》《人民的名義》等。
案件簡訊全文如下:
2023年4月11日,張凱麗女士訴被告勞**【微信公眾號“每日熱點視頻o”(微信號:SSKYL168168)】網絡侵權責任糾紛(名譽權)案一審判決結案。
2022年1月21日,被告勞**在其注冊、運營的微信公眾號“每日熱點視頻o”中發布了大量針對張凱麗女士的侮辱、誹謗性言論,被判嚴重侵犯張凱麗女士的名譽權,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勞**向張凱麗女士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支出共計30500元。【詳見(2022)京0491民初19466號民事判決書】
判決作出后,張凱麗女士考慮到被告愿意主動致歉的誠意及其家庭經濟狀況比較困難等因素,最終免除了被告的賠償責任。
2023年3月31日及4月11日,被告勞**就其發布針對張凱麗女士的侮辱、誹謗言論,嚴重侵犯張凱麗女士名譽權一事,分別在《人民法院報》及涉案微信公眾號“每日熱點視頻o”刊登致歉聲明,向張凱麗女士賠禮道歉。
據人民法院公告顯示,被告人在其注冊的公眾號中發布關于“牽涉千億大案”“做假廣告”等誹謗言論。
據判決書顯示,張凱麗作為演員,系公眾人物,具有廣泛知名度。
“每日熱點視頻”的微信公眾號于2022年1月發布涉案兩篇文章,文章中“無底線撈金”一詞系對原告的不當歸因,法院認定構成對原告人格的侮辱,侵犯原告名譽權。
法院認為,文章使用“張凱麗牽出上億大案,代言虛假廣告”等語句對原告進行描述。
“但目前并無證據對上述事實予以證明,上述描述可能造成公眾對原告誤解,導致原告社會評價降低,法院認定相關內容已構成對原告誹謗,侵犯原告名譽權。”
法院表示,勞某作為面向社會的微信公眾號的運營者,從發布的內容中獲得實際收益,在轉載文章時理應盡到審慎、文明的注意義務。
涉案文章標題及內容帶有明顯指向性,對原告人身權益存在較高侵權風險,被告在對相關事實未予以核實的情況下轉發,據此獲益,具有主觀過錯。
被告未提供證據證明發布涉案內容存在事實依據,認定被告行為構成侵權,應承擔侵權責任。
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勞某向張凱麗女士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支出共計30500元。判決作出后,張凱麗女士考慮到被告愿意主動致歉的誠意及其家庭經濟狀況比較困難等因素,最終免除了被告的賠償責任。
人們常說,謠言止于智者。但如今網民要想撥開迷霧看到真相,還真是不容易。
去年1月,中國廣播電視社會組織聯合會演員委員會(簡稱演員委員會)曾針對張凱麗代言某產品的謠言發聲。
演員委員會在聲明中表示,個別自媒體為獲取流量,炮制毫無事實依據,憑空杜撰張凱麗與該產品之間的經營和股權關系,通過“標題黨”等方式誤導公眾,惡意詆毀,已經涉及網絡尋釁滋事性質。
據了解,張凱麗已不是足力健老人鞋品牌代言人。聲明發布后,網絡上仍有部分自媒體發布不實信息。
目前,中央網信辦發布通知,將開展為期兩個月的“清朗·從嚴整治自媒體亂象”專項行動,其中就包括“自媒體”亂象、網絡水軍操縱信息內容、短視頻信息內容導向不良等諸多公眾關注的問題。
此次行動直接從國家層面對相關網絡平臺進行約束,有利于打擊不良自媒體賬號,倒逼平臺主動對相關網絡賬號采取更加積極的監管行為,從而從根源上杜絕自媒體亂象的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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