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科技日報
2020-02-24 09:06:02
周末,一紙重磅文件在高校學術圈內刷屏。
教育部、科技部印發(fā)了《關于規(guī)范高等學校SCI論文相關指標使用 樹立正確評價導向的若干意見》。該文件目標明確,就是破除論文“SCI至上”。
圖片截自教育部網站
SCI,美國創(chuàng)辦的科學引文索引,本來是一個分類數(shù)據(jù)庫,但一度被學術圈架上神壇。
近年來,SCI論文數(shù)量、被引次數(shù)、高被引論文、影響因子以及衍生出的ESI排名等相關指標,已經成為了學術評價,以及職稱評定、績效考核、人才評價、學科評估、資源配置、學校排名等方面的核心指標。教育部科技司相關負責人表示,高等學校科研工作出現(xiàn)了過度追求SCI論文及相關指標,甚至以發(fā)表SCI論文數(shù)量、高影響因子論文、高被引論文為根本目標的異化現(xiàn)象。
文件也是要以破除論文“SCI至上”為突破口,小切口、大轉向,拿出針對性強、操作性強的實招硬招,破除“唯論文”,樹立正確的評價導向。
破完要立
重視同行評價、分類評價
上述負責人指出,SCI的本質是文獻索引系統(tǒng),并非評價系統(tǒng)。SCI論文相關指標直接用于科研評價,具有局限性。
不能把SCI論文簡單等同于高水平論文。SCI論文的引用數(shù)反映的是論文受關注情況,而不能對應于創(chuàng)新水平和實質貢獻,高被引論文更多反映的是學術研究熱點,但并不直接說明其創(chuàng)新貢獻。再者,論文主要是基礎研究成果的表達形式,SCI論文相關指標并不能全面反映科技創(chuàng)新貢獻,不適用對技術創(chuàng)新、成果轉化等工作的評價。
不要“SCI至上”,那要什么呢?正如復旦大學常務副校長金力所說,破除“SCI至上”,關鍵不是“破”,而是如何“立”?!傲ⅰ钡暮诵?,是建立能夠體現(xiàn)貢獻價值的評價指標。
科學評價學術水平是一個復雜的問題,需要的是綜合評價。
文件給出了三方面的意見:
一是建立健全分類評價體系。不同類型的科研工作,成果的產出形式是有區(qū)別的,從評價上要解決“一刀切”問題,既不能只看論文,也不能都不看論文。文件針對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和技術創(chuàng)新、國防科研和成果轉化的不同類型,提出分類評價的側重點,以及論文在其中的不同權重作用。
二是完善學術同行評價。同行評價是科研評價的通用做法,關鍵是要真正發(fā)揮同行專家作用,在評審中引導專家不簡單以SCI論文相關指標代替專業(yè)判斷,負責任地提供專業(yè)評議意見,并倡導建立評審專家評價信譽制度。
三是規(guī)范評價評審工作。對于評價評審工作,首先是要減少,大力減少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等“三評”事項。其次是要規(guī)范,評價指標、辦法要充分聽取意見,特別是科技管理部門意見;評價方式要實行代表作評價,精簡優(yōu)化申報材料,不再要求填報SCI論文相關指標;評價過程要遵循同行評價原則,對評審對象合理分組,遴選合適專家,并合理設定工作量等。
多項考核要與SCI脫鉤
若SCI成了指揮棒,高校和研究人員就不得不參與一個個以SCI為核心的“排名的游戲”。所以,文件對SCI論文使用,提出了負面清單。
在學科評估上,減少對學科、學校的排名性評價,堅持分類和分領域評價。在評估中要突出創(chuàng)新質量和實際貢獻,審慎選用SCI論文數(shù)量等量化指標,同時引導社會機構科學開展大學評估排行。
在人員考核上,職稱(職務)評聘中,要建立分類的評價指標體系,考察重點是人崗相適,不把SCI論文相關指標作為職稱(職務)評聘的直接依據(jù),以及作為人員聘用的前置條件。
此外,學校也不宜設置對院系和個人的論文指標要求,解除SCI論文相關指標與資源配置和績效獎勵的直接掛鉤關系;學校也不宜將發(fā)表SCI論文數(shù)量和影響因子等指標作為學生畢業(yè)和學位授予的限制性條件。
“高校及其主管部門要擔負起引領學術文化建設的責任,要有自信和定力,在輿論宣傳上不采信、不發(fā)布以SCI論文相關指標為核心編制的排行榜等信息。”上述負責人強調。
上海財經大學常務副校長徐飛此前在接受科技日報記者采訪時也表示,科研是件嚴肅的事,要多做求真務實的事,少做滿足虛榮心或哄自己開心的事?!皩W校、學者、校長們要淡定些從容些。”
不是否定SCI 要尊重學科差異
需要強調的是,破除論文“SCI至上”,并非意味著不要論文,否定SCI。
論文是科技創(chuàng)新成果的一種表現(xiàn)形式,學術交流的重要載體?!拔覀児膭畎l(fā)表高水平、高質量,有創(chuàng)新價值,體現(xiàn)服務貢獻的學術論文,在國際學術界發(fā)出中國聲音?!苯逃靠萍妓鞠嚓P負責人指出。但在學術評價中,不能簡單以SCI論文相關指標來判斷創(chuàng)新水平;在各類評價活動中,要合理使用相關指標,采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綜合評價方式,引導評價工作突出科學精神、創(chuàng)新質量、服務貢獻。
在涉及功利化傾向方面,文件用的詞是“不得”,也就是明令禁止。由于我國高校的發(fā)展水平存在較大差異,不同學科特點不一,文件有些地方的用詞是“不宜”,給了高校一定的政策靈活性。
備受關注的“不宜以發(fā)表SCI論文數(shù)量和影響因子等指標作為學生畢業(yè)和學位授予的限制性條件”,表明的是反對學校層面對學生畢業(yè)發(fā)表論文情況做硬性規(guī)定。但是在人才培養(yǎng)過程中,在一些基礎學科,導師和院系從科研能力培養(yǎng)、科研實踐訓練的角度出發(fā),對學生提出相應要求是合理的,也是符合人才培養(yǎng)需要的。
為了能讓文件落地,教育部要求“雙一流”建設高校,特別是教育部直屬高校要根據(jù)若干意見,檢查修改相關制度文件及“雙一流”建設方案。教育部相關司局和直屬單位要根據(jù)意見提出具體落實舉措。其它高校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門結合自身實際,參照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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