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日報
2017-09-02 01:02:09
原標題:364天優良,來海南深呼吸
圖①:生態修復后的海南定安縣南麗湖國家濕地公園美景。黃 祥攝
圖②:海南東方市俄賢嶺森林公園景色。呂 振攝
圖③:國家5A級景區分界洲島旅游區人工打造的珊瑚魚礁。人民視覺
圖④:海南三亞市天涯區水稻田中的鷺鳥。人民視覺
海南昌江黎族自治縣霸王嶺林業部門負責人吳先明曾到北京參加過一場特別的招商推介會——去賣空氣。
這并不是噱頭,吳先明的空氣,確確實實賣掉了。
人們愿意掏錢買吳先明的空氣,一方面說明海南的空氣優良,另一方面也印證了海南在保護綠水青山、碧海藍天方面做出的努力:
堅定不移踐行新發展理念,破壞環境的項目,收益再高也不要;
全省啟動生態環境六大專項整治行動;
成立環境資源與旅游警察支隊;
森林公安率先試點垂直管理;
三亞率先實施“生態修復、城市修補”……
其中既有對環境的常態化“體檢”“治病”,又有綠色發展體制機制創新。
海南省第七次黨代會提出:“海南的青山綠水、碧海藍天是一筆既買不來也借不到的寶貴財富。要從源頭上把好生態關,讓山更綠、水更清、天更藍、空氣更清新。”
生態、環保、綠色,已成為海南發展的共識,生態文明理念向縱深推進,環境保護合力集聚形成,綠色發展底色日益濃重。
高顏值
有美麗面子更有幸福里子
霸王嶺位于海南中西部,有著層層疊疊的樹和深淺不一的綠。來自這里的空氣,被采集起來,壓縮、密封、包裝好,和吳先明一同出現在北京的推介會現場。
推介會很成功,霸王嶺高負氧離子空氣罐裝項目在現場與投資商順利簽約。項目簽約投資額5000萬元,將用于空氣整體項目計劃。
“我們的好空氣,可以打包出售!”吳先明感到驕傲。霸王嶺森林覆蓋率達98%,空氣負氧離子含量高達每立方厘米7萬個,稱得上是“中國好空氣”。
海南的好空氣不止霸王嶺。2016年,海南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為99.4%,同比提高1.5個百分點,六項指標均達到或接近國家一級標準。在人們的日常生活里,藍天白云是看得見、摸得著的幸福。
還有一組數字,可以見證海南的幸福:去年,全省主要河流湖庫和近岸海域水質優良率分別達到90.1%和97.7%;28個城市(鎮)集中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為100%;全省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達到二級標準比例保持在81%以上。
這些寫在環境質量報告中的數字,落在高山海洋,落在山野田間,落在城市高樓。這座綠色島嶼上,蘊藏著自然與生活的健康能量。優良的生態環境,是不可多得的寶貴資源,是最公平的公共產品,更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攻頑疾
山水林田湖系統治理
天生麗質不代表永遠美麗,優良的生態環境更需要嚴格的管理和精心的呵護。
一年多過去了,張志雄還記得當時飯店被拆的情景。
他是儋州市白馬井鎮寨基村村民,原本在家鄉海岸邊經營著一家名為“福海山莊”的農家樂飯店。一年多前,他卻主動請人把這家占地約3.4畝的飯店全部拆除,不留一磚一瓦。
好好的飯店,為什么說拆就拆?“當時執法人員和工作人員解釋后,我才知道我家的飯店違法侵占了海岸帶。要說拆了不糾結是假的,但這是保護環境,是在做好事。”張志雄講話直接,他說自己當時就覺得應該這么做。
張志雄的選擇,響應了海岸帶保護與開發專項檢查整改行動的要求。2015年7月,海南開展海岸帶專項整治,沿海12個市縣、全島1823公里海岸線的“健康狀況”被全面檢查摸排,累計805個海水養殖污染、建設項目陸源污染等違法項目得到清理整治。
把視線范圍擴大,海南整治環境突出問題,覆蓋到山水林田湖濕地方方面面。
去年4月,海南省政府召開會議研究部署深入推進城鎮內河(湖)水污染治理、林業與山體生態修復和濕地保護、違法建筑整治、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大氣污染防治、土壤環境綜合治理等生態環境六大專項整治行動,提出“三年攻堅、兩年鞏固,到2020年我省城鄉環境建設、自然生態系統恢復、環境質量水平應達到的各項具體量化指標”。
而其目標,是讓海南山林有其美,河湖有其澈,花草鳥獸有其棲,家園田園、人居環境亦有其風光。
山水林田湖是一個完整生命體。在“生態立省,環境優先”理念指引下,海南遵循自然規律,采取嚴厲舉措,對生態環境突出問題、“老大難”問題等進行系統治理、系統修復、系統保護,打通“關節”與“經絡”,以更高層面的協調機制,把各類生態資源納入統一治理的框架之中。
打新招
生態紅線底線更硬氣
作為生態環境“優等生”,海南省情特殊,責任特殊。
“從去年開始,我們就一直在準備這項工作,今年4月才拿到正式許可證。”在華能海南發電股份有限公司海口電廠廠區辦公室里,生產部環保專工黃宏業遞給記者一本冊子,“過去的許可證就是一頁紙,現在變成了‘一本書’。”
這本綠色封皮、厚達167頁的冊子看上去不起眼,來頭卻不小:這是首張具有全國統一編碼的排污許可證。
去年5月,海南啟動排污許可證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在石化化工、火電和造紙行業先行探索,對排污單位實行全過程“一證式”污染管控制度,成為全國排污許可證制度試點改革的“探路者”。
探路“硬約束”,在近兩年海南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中格外顯眼。它不僅體現在全省性、跨部門的多項整治執法行動上,還體現在完善地方環境監管格局的頂層設計上。
2015年,海南在全國率先開展省域“多規合一”改革試點,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緊接著,在全國率先頒布實施了《海南省生態保護紅線管理規定》,并配套出臺《海南省陸域生態保護紅線區開發建設管理目錄》,讓生態保護紅線真正做到劃得定、守得住。
在司法層面,海南法院自去年7月起開展了環境資源審判改革試點工作,其中一項創新舉措就是實行“替代性修復”和“異地補植”的生態修復方式。
同樣在去年,《海南省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出臺,明確提出實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推進生態文明制度建設,督促黨政領導干部在生態環境領域正確履職用權。
《 人民日報 》( 2017年09月01日 1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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