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陜西日報
2017-06-20 10:13:06
榆林市紀委近日制定了《涉及“三個助力”違紀問題實名舉報獎勵暫行辦法》,其中規定,凡實名對截留挪用扶貧資金、幫扶工作弄虛作假等違紀行為進行舉報者,可獲1000元獎勵。
據了解,涉及“三個助力”違紀問題主要包括12個方面。其中精準扶貧脫貧方面包括虛報冒領、截留私分、揮霍浪費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和低保、危房改造、救災救濟、易地搬遷、扶貧貸款、貧困地區涉農補貼等各項資金方面的違紀問題,以及涉及扶貧工作中優親厚友、吃拿卡要等問題;幫扶工作不扎實,作風漂浮、弄虛作假,駐村干部、扶貧工作人員等違反工作紀律等問題;地方職能部門在扶貧項目審批、實施過程中違反有關規定或程序,項目實施隨意、管理不規范等問題;違反紀律和規矩,不盡責、不履職或不正確履職等其他問題。
根據《暫行辦法》規定,被舉報人受到問責、黨紀處分、政紀處分及追究法律責任的,獎勵舉報人1000元。匿名舉報和重復舉報的不予獎勵。同時,舉報人應客觀、準確、全面反映所舉報事項的內容,對舉報內容真實性負責,并積極配合調查,不得捏造和誣告、陷害他人。
《暫行辦法》要求,承辦單位應優先組織力量辦理實名舉報,并及時將調查處理結果回復實名舉報人。同時還規定,因泄露或公開舉報人身份信息,致使舉報人遭打擊報復,辦理機關要立即調查處理,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紀律責任,構成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記者王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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