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1月23日訊 一位威海網友在《問政山東》網絡問政平臺留言說:他于9月1日晚駕車途經S901汪疃至山馬鄒路段,由于公路施工時未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設置任何警示反光標識標志,沒有任何防護措施,導致自己正常行駛車輛損壞嚴重,也致使同路段行駛的其它幾十輛車不同程度受損。事故發生后他第一時間報122,警察現場取證并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證明。他多次要求有關部門督促責任單位依法對自己的損失進行賠償末果,希望主管部門能積極履行職責,責令有關單位依法依規對自己進行賠償。
山東省公安廳進行了辦理并回復:經落實該事故發生于2024年9月1日,民警在調查過程中,明確指出了施工方在此次事件中存在防護設施不全的過錯責任。六大隊民警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則對雙方進行調解。施工方在事實面前,也認識到自己的失誤,表達了愿意承擔責任的態度。雙方于11月4日在交警六大隊達成賠償協議。
閃電新聞記者 王菁華 李莎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