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0月25日訊 濟寧的一位網友在《問政山東》網絡問政平臺留言:自己是汶上縣南站街道中都名郡小區業主。自己購買新能源汽車半年了,安裝充電樁需要物業開具施工證明,物業多次拒絕給開具施工證明,原因不予回復。希望相關部門幫助解決。
收到留言后,濟寧市進行辦理并回復:汶上縣南站街道調查處理。經核實,物業公司對于安裝地下充電樁始終持開放態度,從來沒有表明禁止安裝的硬性要求,業主只需去物業簽訂安裝協議即可安裝。其他問題,可以直接聯系物業,物業會針對線路、電表等安裝問題進行指導,協助業主安裝充電樁。
閃電新聞記者回訪了解到,經過協商,網友反映的問題已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