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6月20日訊 俗話說“該省省,該花花”,薅羊毛的快樂,大家一定有所體會,明明沒花幾個錢,但還是覺得好開心。
前段時間,劉某從網上看到有人賣攝影器材,于是搜索對方手機號添加了好友。劉某起初以給公司采購為由想買相機用的儲存卡,賣家為其推薦了兩張卡,但劉某都因為價格高拒絕了賣家,然而劉某不死心,又詢問了索尼A7M4相機和配件的價格。雙方溝通好價格后,劉某開啟了他的“行騙之旅”。
劉某先要求賣家通過快遞代收貨款,在賣家同意后,劉某便使用了假名字和假地址,賣家發出貨物后,劉某便聯系物流要求取消貨到付款,但物流沒有同意,面對貨到付款的情況,劉某只好拒收了相機。相機返回賣家后,賣家向劉某索要59元運費,劉某因不想支付運費為由,要求賣家把運費加到貨款里再次發貨,且保證這次不會拒收貨物。
劉某通過語音指導賣家,在小程序下單發貨時,將寄件人名字改為劉生(假名),電話改為劉某個人所用的電話,收件地址也換到了其他地方,賣家擔心劉某二次拒收相機,無法成功退回拒絕了操作,但都被劉某的一句:“若退回也是按原路退回,對賣家代收貨款沒有任何影響”所蒙騙。
貨物發出后,劉某迅速用小程序下單,用寄件人劉生(假名),也就是自己的電話聯系物流要求取消貨到付款,快遞送達后,劉某僅支付了12元運費,便成功將價值29759元的相機及周邊配件“薅”到手。3天后,賣家仍沒有收到貨款,急忙趕到濟南市公安局天橋分局工人新村南村派出所報警求助。
接到報案后,民警迅速開展調查工作,通過報警人提供的線索,民警立即前往嫌疑人所在地,經過當地警方配合,最終成功找到劉某。
經審查,劉某對自己使用假身份騙取相機及配件的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劉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民警成功為受害人挽回相機及其他物品,案件在進一步辦理中。
警方提醒:利用虛假交易、鉆平臺漏洞、虛假退貨等非法手段“占便宜”的都屬于違法行為,合理合法享受優惠福利無可厚非,切勿將“薅羊毛”作為非法牟利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