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6月19日訊 為切實履行監管服務職責,維護技工教育培訓領域參與主體的合法利益,提高技能人才培養質量,近日,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通知,決定在技工教育培訓領域試行辦學機構投訴情況公示制度,定期向社會公布涉及技工院校和技能類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投訴情況。
根據通知,山東省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對轄區內依法批準設立、負責日常監督管理的技工院校和技能類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投訴情況進行公示。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主要負責省屬技工院校和省管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投訴情況公示;根據工作進展情況,適時公示全省技工院校和職業培訓機構的投訴情況。
通知明確,要按照權責規定和職責劃分,對監管范圍內的技工院校和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投訴信息進行投訴辦理、結果追蹤,分析研判、統計分類,形成公示內容和預警提醒意見。公示內容包括被投訴單位的名稱、注冊地址、辦學類型,投訴事項及投訴數量,投訴總體辦結數量及辦理結果滿意率等。處理投訴中發現的投訴數量較多的辦學機構和具有重大影響力的涉眾性投訴事件、查處的侵犯群眾權益典型案例、發現的潛在苗頭性風險,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同時發布預警信息和典型案例。
在公示時間和方式方面,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根據工作情況,按照季度、半年或年為時間段,公示轄區內技工院校和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在一定時間段內投訴情況信息。可通過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官方網站、政務公開欄、公開辦事指南和其他形式公開政務,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官方微信等政務公眾號、新聞媒體公眾號等公開,也可利用電視臺、廣播電臺、報紙、互聯網等新聞媒體進行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