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8月7日訊 聊城的一位網友在《問政山東》網絡問政平臺留言說:2023年1月17日,他給高唐縣一家廣告傳媒中心支付了一筆廣告工程款14506元。當時對方稱第一季度票很緊張,說第二季度給開票。現在7月份了,對方遲遲不給開票,拒接電話。請稅務局能給予協調。
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收到留言后,進行回復說:經調查核實情況,該舉報因雙方溝通不暢所致,雙方已協商解決。高唐縣這家廣告傳媒中心已按規定開具發票。高唐縣魚邱湖稅務分局對被舉報人進行了批評教育,并處 50 元的罰款。
閃電新聞記者進行了電話回訪,這位網友表示對方已經給開發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