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4月8日訊 近日,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下發《關于督辦日照市東港區理想之城南區一標段項目“4·1”事故查處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稱,4月1日,日照市東港區理想之城南區一標段項目發生1起高處墜落類型事故,造成1人死亡。該工程建設單位為日照華苑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閆磊,項目負責人周士偉),施工總承包單位為日照天泰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兆良,項目負責人張萌),施工專業承包單位為太陽雨集團有限公司(注冊地為江蘇省,法定代表人徐剛,項目負責人閆杰倫),監理單位為山東建設監理咨詢有限公司(注冊地為濟南市,法定代表人陳文,項目總監袁洪周)。
天眼查顯示,日照華苑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為山東魯班控股集團成員,是一家以從事房地產業為主的企業。企業注冊資本1億人民幣,實繳資本1億人民幣。日照天泰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為日照市飛泰能源成員,是一家以從事建筑安裝業為主的企業。企業注冊資本3億人民幣,實繳資本3億人民幣。太陽雨集團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為太陽雨控股集團成員,位于江蘇省連云港市,是一家以從事電氣機械和器材制造業為主的企業。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對該事故查處工作啟動督辦程序,要求日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嚴格落實魯建發〔2020〕3號文件關于從嚴從速落實處理處罰“六個一律”措施規定,將事故直接涉及的施工、監理等單位公示警示為全市施工安全風險企業,責令事故項目全面停工整頓,暫停其項目預售或房屋交易合同網簽備案。立即啟動對涉事施工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復核和對建設、監理單位資質動態核查。
《通知》要求,日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指導督促有關單位依法依規參加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履行部門職責,參與事故處理。積極做好與應急管理部門的協調溝通,確保信息暢通。及時根據事故調查報告批復和有關規定,結合部門職責,對責任單位及單位負責人等按上限暫扣、停業、降級、吊銷有關證照,實施經濟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