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1月12日訊 淄博的一位網友在《問政山東》網絡問政平臺留言:淄博人才新政本科生每月1000元生活補貼,自己已經領兩年了。現在想換單位,請問還能繼續領生活補貼嗎?
淄博市收到留言后,進行了辦理并回復:依據《淄博市高校畢業生發放生活補貼實施細則》中高校畢業生發放生活補貼相關規定:“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學士本科生、大專生、高職和中職畢業生與初次就業的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后,不在市內再次就業的,停發生活補貼;一年內轉崗就業的,繼續執行補貼政策。生活補貼發放最長不超過60個月。”因此,若您辭職后一年內重新在淄博市內就業,可繼續享受生活補貼。
閃電新聞記者進行了電話回訪,這位網友表示:自己感覺挺滿意的,一兩天他們就給回復了。
閃電新聞記者 王菁華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