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6月28日訊 今天上午,山東省掃黑辦召開全省掃黑除惡斗爭新聞發布會,介紹2022年工作開展情況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發布典型案例。發布會上,德州市掃黑辦通報了德州高華興、高磊等人惡勢力團伙案有關情況。
2015年至2018年,被告人高華興、高磊糾集拉攏社會閑散、前科劣跡人員,在德州市德城區境內,以暴力、威脅或其他手段,爭搶建設工程。在施工現場垃圾外運、土方清理外運、路面工程中,采取駕車堵門,持砍刀、棍棒把守門口,持鏈鎖打砸車輛,損毀施工設備等方式阻攔施工,迫使他人退出工程建設。
2016年,因工地施工權糾紛,高磊等人持砍刀、鎬把等與其他犯罪團伙發生聚眾斗毆惡性案件,40余人參與該案,雙方手段殘忍,斗毆過程中致車輛損毀,多人受傷。案發后,附近社區居民人心惶惶,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本案主要體現了以下三個特點。
該案犯罪地點集中。被告人高華興、高磊等人長期盤踞在德州市德城區原東長莊村及周邊地區,以毆打、威脅等手段,迫使同行企業和個人放棄該團伙“地盤”內的建筑工程,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
該犯罪組織成員多為有前科劣跡人員。該案多名被告人曾因非法拘禁、尋釁滋事等犯罪被判處刑罰,后以在工地“打雜”為名,由高磊供養,聽其指揮,具有一定組織性。
該案社會影響惡劣。近年來,該犯罪團伙成員實施強迫交易、聚眾斗毆、尋釁滋事和故意傷害等違法犯罪活動9起,多名被害人在自身合法利益受到非法侵害后,不敢通過正常途徑舉報、控告,對當地形成重大影響,群眾反映強烈。
2021年12月29日,德州市寧津縣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以強迫交易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判處高華興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以強迫交易罪、聚眾斗毆罪判處高磊有期徒刑四年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其他14名被告分別被判處二年至四年六個月不等刑罰。宣判后,各被告人均未提起上訴,該案判決已于2022年1月9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