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月30日訊 “我們廠價值6萬多的電纜線被盜!”近日,日照市嵐山區某企業安保部門負責人撥打110報警。接警后,警方迅速趕赴案發地點,對案發經過及現場情況進行詳細了解和仔細勘查。報警人稱,被盜的電纜是2013年公司建廠初期的剩余物資,雖閑置在廠區鍋爐車間,但仍有較大經濟價值。在進一步的走訪調查過程中,辦案民警發現該企業安全防范措施比較得力,非企業員工想進入廠區,可以說是一件難事。據廠區保安反映:電纜長期堆放在鍋爐車間,平時也不太在意。但是,12月28日早上巡檢時,就發現電纜少了許多,而且在地上還留有少量像鋸末樣的金屬殘渣。種種跡象表明,此案系“內鬼”所為。
案件偵破工作隨即展開。專案組民警從案發中心現場逐步向周邊輻射,對區域內所有監控設備在案發時間段的影像資料逐一進行梳理。經過反復比對,前后關聯,辦案民警發現,在案發時間段,有一名男子在夜色的掩護下多次出現在廠區柵欄處,并向外扔東西,行跡十分可疑。辦案民警在對視頻顯示的地點進行勘查時,又有了新的發現:柵欄多處被壓彎,上有黑色痕跡,并留有膠皮碎屑。毫無疑問,此處就是案件的第二現場。
可廠區這么大,員工這么多,想要找到犯罪嫌疑人,談何容易。為了不打草驚蛇,專案組民警兵分兩路,一路民警會同企業安保部門對相關人員進行摸排,另一路民警則對監控視頻進一步梳理、比對。經過大家的共同努力,案件有了突破性進展。圖偵組民警在分析12月27日的監控視頻時發現,18時許,一個“黑影”將圍欄外的物品往車上搬運,隨后“黑影”駕車離開。
專案組民警順線追蹤。很快,該公司安保部員工于某和廢品收購站老板張某進入了警方視野。在經過大量的走訪調查,于某和張某作案的事實證據逐一落實,專案組果斷對二人實施抓捕。到案后,于某和張某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
經查,于某是企業聘用的保安,對廠區內部和周邊環境很熟悉。平時的巡檢過程中,于某發現鍋爐車間里堆放著電纜,且無人看管,便萌生了盜竊電纜變賣換錢的想法。為此,于某還專門買了一把便于攜帶的鋼鋸。每次行竊,于某都是用鋼鋸將電纜截成數段,然后從距離鍋爐車間最近的柵欄處扔到廠區外面,等到下班后,再開車將電纜運往張某的收購站銷贓。因為于某采取“螞蟻搬家”的方式,每次只盜取少量電纜,如不留意,很難被發現。直至案發,于某共利用“工作之便”先后盜竊電纜14次,共得贓款13000余元。
“幫助”于某銷贓的犯罪嫌疑人張某,在明知電纜系偷竊而來的情況下,不僅沒有勸于某收手,反而在利益的驅使下對贓物進行收購轉賣,最終被警方以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立案調查。
來源:日照嵐山公安
閃電新聞記者 馮詩惠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