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2月10日訊 12月9日下午,聊城高速交警東昌府大隊依托聊城南執法站開展執法工作中,執勤民警發現在收費站廣場內一輛魯P牌照的白色小轎車突然靠邊停車,車輛駕駛員和副駕駛人員下車互換了位置,民警立即對該車進行攔截查處,面對民警的多次詢問和監控畫面證據,駕駛員馬某承認了自己途中開車的事實。
交談中,民警聞到駕駛員身上有濃烈的酒味,將其帶至執法站進行進一步酒精檢測,測試結果為78mg/100ml,為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民警按規定對其進行罰款1000元記12分,駕駛證暫扣6個月的處罰。
經了解,馬某與妻子回莘縣老家給岳父過生日,中午喝了點酒,以為下午開車就沒事了。而更令人不解的是馬某的對象有駕駛證,就在副駕駛座看著自己丈夫酒后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