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21-08-27 16:24:08
齊魯網·閃電新聞8月27日訊 8月27日上午,山東省高院召開山東法院知識產權專業化審判二十周年新聞發布會,省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庭長劉曉華發布典型案例選。
劉曉華在會上介紹,自2001年山東知識產權專業化審判以來,截止到2020年,山東法院共受理一審知識產權民事案件98825件,審結96313件,收結案數居全國前列,受理案件類型已經覆蓋到所有類型的知識產權與各種方式的市場競爭行為,涉及到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的全過程。隨著案件數量的快速增長,新型、疑難、復雜案件層出不窮,案件審理難度不斷加大。山東法院堅持精品意識,勇于審時度勢,進行了一系列有益探索,產生了一批影響重大、社會關注度高、社會效果好的典型案例。其中,4件案件入選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性案例,4件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評選為“中國法院10大知識產權案件、10大創新性案件”,15件案件入選《最高人民法院公報》《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案件年度報告》,36件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評選為“中國法院50件典型知識產權案例”。其中就有加強科技成果保護,激勵科技創新的典型案例。顯現了了山東法院加強對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對經濟增長和技術革新有重大突破性帶動作用的關鍵核心技術的保護力度。
濟南中院審理的深圳敦駿科技有限公司訴深圳市吉祥騰達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案,系全國首例“網絡通信領域多主體實施方法專利侵權案”,判決騰達公司停止侵權并賠償經濟損失500萬元。該案明確了網絡通信領域方法專利的侵權判定標準,確立了涉及網絡通信多主體實施方法專利的侵權判斷規則,創新性地解決了通訊領域實質性專利侵權的認定問題,指出專利方法固化在被訴侵權產品中并在使用過程中自然再現的,應認定被訴侵權行為人實施了該專利方法,體現了尊重科技發展規律和謀求知識產權實質性保護的價值取向,入選最高人民法院第28批指導性案例。
省法院審理的河北省林業科學研究院等訴九臺市園林綠化管理處等“美人榆”植物新品種侵權案中,對政府部門履行職能的行為是否具有“商業目的”作出了創新型判斷,指出不能僅以行為主體的單位性質來判斷行為是否具有商業目的,而應結合行為性質進行綜合判斷。該案嚴格保護了品種權人的合法權益,對保護品種權人的創新積極性,營造激勵創新的司法環境具有積極作用,被最高人民法院評選為“2016年中國法院10大知識產權案件”。
在胡小泉、朱江蓉訴山東省惠諾藥業有限公司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案中,省法院在目前我國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均沒有對實施人實施強制性標準所涉必要專利是否構成侵權及責任承擔作出相關規定的情況下,依據專利侵權判斷規則,綜合考慮我國專利法立法本意及社會公共利益等因素,對標準必要專利相關問題進行了有益探索,指出停止實施標準必要專利不會損害公共利益的不能免除停止侵權責任。該案充分保護了我省藥品發明創造人的創新積極性,從源頭上加大了對醫藥專利權的保護。
閃電新聞記者 馬銳 馮詩惠 濟南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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