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7-12-06 11:58:12
齊魯網濟南12月6日訊 今天,省政府新聞辦召開“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新聞發布會,邀請省委組織部有關負責同志解讀省委辦公廳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村級黨組織建設的若干意見》。為把中央、省委關心關愛基層干部的部署要求落到實處,文件提出了一系列含金量比較高的政策措施。
不能隨便向村里派任務下指標
《意見》要求全面實行村級工作事務清單管理制度,凡屬縣級人民政府及其職能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職責范圍內的事項,不得轉嫁給村,不得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向村派任務、下指標;對各級確需委托村協助辦理的事項,按照“權隨責走、費隨事轉”的原則或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辦理,真正為村級組織減壓松綁,創造良好工作條件。
在今年實現縣域范圍內平均每村每年財政補助不低于9萬元的基礎上,建立村級組織運轉經費正常增長機制,每3年調整一次保障標準,讓村干部有錢為群眾辦事服務。
文件還提出,加大對村干部的教育培訓力度,結合實際分區域建立一批功能各異、特色鮮明、務實管用的村干部示范教育基地,完善培訓基地功能,為村干部提高綜合素質和致富帶富能力搭建學習平臺。
村支書報酬不低于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兩倍
《意見》對村黨組織書記和其他“兩委”成員的報酬進行了明確,村黨組織書記每年報酬總和不低于所在縣(市、區)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兩倍,村委會主任、其他村“兩委”班子主要成員基本報酬,一般不低于村黨組織書記基本報酬的70%、50%。文件還提出,實行村干部定期健康查體制度,所需經費由縣鄉財政保障。
加大從優秀村干部中選拔鄉鎮(街道)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力度,縣(市、區)補充鄉鎮機關公務員、事業編制人員,要拿出一定比例,按照規定的標準條件和程序步驟,面向優秀村干部招考(聘);根據工作需要,注重從優秀村干部、大學生村官中選拔鄉鎮領導干部,進一步拓寬農村干部成長空間。文件還提出,省里每3年、市里每2年、縣(市、區)每年推選宣傳一批“富民強村好支書”,并優先推薦為各級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選,優先推薦為各級優秀共產黨員、勞動模范,讓干得好的有地位、有榮譽。
建立財政和村集體補助在職村干部養老保險機制,采取財政補貼、集體補助、個人繳費相結合的辦法,為符合參保條件的村黨組織書記和村委會主任辦理居民養老保險,財政補貼和集體補助總和平均每人每年不低于2800元,專項用于提高個人繳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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