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7-01-05 22:59:01
齊魯網1月5日訊 到了冬天,是個進補的好時候,很多朋友每當到了這個冬天啊,會買點海參吃吃。青島的李先生,花好幾千塊錢買了幾盒海參,這買回去還沒等著吃呢,發現這海參不大對??!這標簽,怎么還一層又一層呢?
七千塊買海參 竟然倆日期
青島市民李先生說:“這么貴的海參,出現這樣的問題我都不敢吃了,吃壞了身體我找誰去呀。”
青島的李先生在當地國風大藥房,花了七千多塊錢,購買了三盒名為海路寶的干海參,回家后,李先生發現包裝盒上標簽很厚,而且邊緣位置好像是兩層,好奇的李先生于是撕開了標簽,結果讓他大吃一驚!
青島市民李先生說:“外層標簽2016年7月26號,而里面的這個日期,年已經被撕掉了,但后邊的這個月份完全能看出來是7月20號,如果說他是14年或15年的,這個日期完全令人擔憂。”
看到這樣的情況,李先生趕忙將剩下兩盒海參上的標簽撕開,底下同樣露出了另一張標簽,雖然寫生產日期的位置被撕掉了,但李先生發現了新的問題。
青島市民李先生:“他個保質期與外邊的不一致,生產許可證號不一致。”
記者看到,外層標簽的生產許可證號為SC122開頭,而內層則變成了QS37開頭,保質期也由外層的24個月變成了12個月。這讓李先生無論如何都不敢吃了。
青島市民李先生:“對產品質量產生了懷疑,他是不是過期產品又拿出來賣。”
在海參標簽上寫著,被委托加工商為青島國林海產品食品有限公司,而委托商為青島海之道商貿有限公司,隨后,李先生按照標簽上的電話撥了過去,但是已關機。
記者經過多方打聽,最終聯系上了海參的被委托加工商青島國林海產品食品有限公司,兩個生產日期,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青島國林海產品食品有限公司工作人員說:“這個事不是我們家做的,他們是冒用我們家的,我們就不給做委托加工。”
藥房:海參沒問題 但不賣了
對方表示,青島國林海產品食品有限公司沒有生產過該品牌的海參,廠名是被人冒用了。無奈之下,李先生找到了海參的銷售方,青島市同安路國風大藥房。
青島國風大藥房同安路店店員說:“沒有了現在,早就沒了。”
“嗯,對,我們不知道,不是日期有問題,就是沒有問題現在是,現在我們是全權委托工商局在處理呢,我們不斷的往工商局遞材料,工商局需要的材料都遞過去了。”
李先生這手里攥著好幾千塊錢的海參,吃是死活不敢吃了,那一盒海參兩個生日,這到底怎么回事呢?找到了生產廠家,人家說我們是被人冒用名字了,我們壓根沒生產過這個海參。隨后,李先生找到當初買海參的藥房,人家說你去找工商吧,我們把材料都遞給工商了。那工商部門會給出什么樣的答復呢?
工商:現場調查 涉嫌虛假宣傳
工商:現場調查 涉嫌虛假宣傳
面對手里價值七千多塊錢的干海參,李先生說什么都不敢吃了,無奈之下,李先生找到了青島市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合肥路市場監督管理所。
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合肥路市場監督管理所所長張仁海說:“檢查過程中,發現了一個宣傳頁,就是海路寶這個海參的宣傳頁,現場我們發現了一個海參十大養生功效,功效有抗腫瘤抗輻射,它一共有十大功效它寫著。如果是作為食品來說,它不能做為功效去宣傳,然后我們就立案了,就是涉嫌虛假宣傳。”
合肥路市場監督管理所的工作人員表示,如果產品涉嫌虛假宣傳,一旦最終成立,消費者李先生可以向海參的銷售方索要賠償。
張仁海說:“只要是說欺騙了消費者,造成影響的情況下,消費者有權利要求賠償,如果是低于五百,按五百算,如果是高于五百,按三倍算,這是消法規定的東西。”
而對于產品內外兩側標簽尤其是生產日期變更的問題,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員表示具體由食藥部門負責處理。隨后,記者聯系上了青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北分局一位姓郭的工作人員。
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北分局辦公室郭主任說:“兩個日期這種行為肯定是不合規的,按照法律法規,只能有一個生產日期,兩個肯定是不對的。”
食藥監:案件目前正在處理中
青島市市北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已經接到了消費者的投訴,案情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北分局辦公室郭主任說:“現在正在處理過程中,正在讓企業、相關的部門,讓他們提供這些材料,包括索證索票,一些合法的資質是不是齊全了,正在提交材料過程中。”
編后:
這海參,到底是哪里生產的,又是怎么進入到市場里賣給消費者的。希望相關部門能好好的,徹徹底底的查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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