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2月27日訊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對做好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為貫徹落實通知精神,山東發布42條重要措施,涉及疫情防控、安全生產等11個方面,其中要求,要從以下方面做好工作,切實解決群眾生產生活困難。
按時足額落實社保待遇。做好兜底保障工作,全面落實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省級統收統支制度,加強基金統一調度撥付,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各市、縣(市、區)調整財政支出結構,足額安排補助資金,全面落實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提標政策,確保2020年年底前將提高后的養老金足額發放到位。
加大社會救助力度。加強社會救助服務熱線值守,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納入社會救助保障范圍,確保困難群眾特別是受疫情影響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加強對困難老年人、孤兒、留守婦女和兒童、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殘疾人、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難群體的走訪慰問和關心關愛,嚴格落實救助幫扶政策,確保他們有飯吃、有暖衣、有避寒場所。落實為困難老年人購買居家養老服務、關愛留守空巢老年人等措施。實施“寒冬送溫暖”專項救助行動,確保居無定所、流落街頭的困難群眾得到及時救助。對遭遇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生活困難的群眾,及時給予臨時救助。
及時發放價格補貼。適時啟動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一旦達到啟動條件,各市應在20個工作日內按時、足額發放價格臨時補貼。節日期間,各市可根據實際適當提高價格臨時補貼標準或發放一次性補貼,確保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價上漲而降低。
確保農民工工資及時足額支付。以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制造業及受疫情影響嚴重的行業為重點,開展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加大欠薪懲處力度。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建立健全工作臺賬,實時掌握欠薪企業、欠薪人數、欠薪金額,做到欠薪問題不解決不銷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