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8-12-19 17:26:12
齊魯網12月19日訊 記者從菏澤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獲悉,2018年12月14日,菏澤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印發了《關于推進全市棚戶區改造和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根據房地產市場分類調控、因城施策的要求,取消了新購和二手住房限制轉讓期限的有關規定。
2017年11月份,菏澤限制新購和二手住房轉讓期限有關規定出臺后,有不少準備購買存量住房的市民,特別是棚改貨幣化補償的市民,因不能辦理過戶而無法購買合適的存量住房,要求取消限制轉讓期限規定的愿望十分迫切。近年來,受轉讓期限規定的影響,菏澤市二手房交易價格出現同比增長較快的勢頭。為了防止商品住房價格出現大的波動,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過認真調查和評估,菏澤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決定取消已出臺的限制新購和二手住房轉讓期限規定。
菏澤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8年12月19日
閃電新聞記者 鄭茂生 劉銀春 于興濤 菏澤臺 張盛彬 牡丹臺 王豪杰 曹縣臺 郭相帥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
網友評論僅供網友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齊魯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我來說兩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