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眾網
2017-02-10 08:09:02
大眾網濟南2月9日訊 (記者 王磊 樊思思) 在山東省兩會上,在對“兩院”報告進行審議、討論時,校園暴力話題引起許多代表、委員的關注。省人大代表、臨沂市律師協會副會長程萍,省政協委員、淄博四中校長劉紹華,省政協委員、山東法策律師事務所主任張法水和省政協委員、山東中強律師事務所主任王玉亮等分別建議,在加大對校園暴力懲治力度的同時,有關部門多組織普法進校園,并通過修改法律適當降低刑事追責的年齡。
省人大代表、臨沂市律師協會副會長程萍接受大眾網記者采訪。
省政協委員、淄博四中校長劉紹華接受大眾網記者采訪。
每4天1起校園暴力案,誰該擔責?
王玉亮說,2016年全省未檢部門辦理在校未成年學生之間的欺凌、暴力案件多達90件,平均每4天就發生1件。在一定程度上,全社會長期對校園暴力事件的輕視容忍,助長了惡性案件的發生和升級。
王玉亮說,要遏制校園欺凌暴力事件的發生,必須明確欺凌行為人、監護人和學校這三方的主體責任,確立責任承擔范圍。如未成年人故意實施欺凌行為,屬于監護人未盡監護責任的情形,應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教師未盡管理職責,學校有失察過失,也要承擔法律責任。
不滿14周歲不負刑責30多年沒變,該降了!
張法水說,“兩院”報告中都提到了對校園暴力事件的懲治情況,說明司法部門及時關注到了這個問題,并在積極努力,但在相關法律依據方面仍有改進的空間。因為我國刑法于1979年將“不滿14周歲”確定為絕對無刑事責任年齡段后,就一直沿用至今。37年過去了,中國社會的經濟文化和家庭生活都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未成年人對社會的認知程度,以及生理發育和心理成熟情況,比30多年前在年齡上要提前了許多。
“就像酒駕入刑一樣,隨著社會的發展,刑事追責的年齡也該與時俱進。”張法水建議,刑法關于刑事責任的追責年齡應適當降低,這至少將大大減少初中生群體中發生惡性校園暴力案件的幾率。
典型案懲處多宣傳,建議多組織普法進校園
劉紹華說,校園暴力是個老問題,隨著自媒體的出現,類似事件頻頻引發輿論關注。他建議,遏制校園暴力,一方面要嚴懲,另一方面,對公眾關注的典型案件,相關部門也要加大對判決結果的宣傳力度,對一些屢教不改的學生起到震懾作用。
“除了嚴懲,讓孩子們知道什么行為是違法的,這很重要?!背唐颊f,在加大懲治力度的同時,她建議,公檢法部門應積極主動地與所在地的中小學聯系,多組織與預防校園暴力犯罪主題有關的普法進校園活動,在不侵犯未成年人隱私的前提下,可以通過播放典型案例視頻資料片等方式,讓未成年人對校園暴力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有一個直觀的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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