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眾日報
2017-01-18 07:50:01
按照“安裝條件統一規劃預留、設施建設按需分期”的原則,濟南市明確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或預留要求,并納入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其中,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必須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充電設施建設安裝條件。這是記者今天(16日)從濟南市印發的《關于加強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規劃管理工作的意見》中了解到的。
除新建住宅外,濟南市還要求,新(改)建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車場、社會公共停車場、公交和環衛等公共服務領域停車場、工業和倉儲類項目配建停車場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的車位比例不小于15%。
據介紹,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包括充電樁、充電站、換電站及相關配套設施等。濟南市希望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以用戶居住地停車位、單位停車場(位)、公交和環衛停車場(位)等配建專用充電設施為主體,以公共建筑物停車場、社會公共停車場等配建公共充電設施為輔助,以獨立占地和結建(結合變電站、規劃加油站等建設)的快充站為補充,形成充電設施體系。
濟南市還將簡化充電設施規劃審批環節,同步配建、結建類充電設施無需單獨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獨立占地的快充站應符合城市規劃,須單獨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同時,將根據城市發展實際需要盡快組織編制充電設施專項規劃,保障充電設施與城市規劃的協調。(晁明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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