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舜網
2024-11-05 10:07:11
原標題:山東出臺措施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 流轉期限5年以上林地經營權可申請登記發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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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山東出臺措施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 流轉期限5年以上林地經營權可申請登記發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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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11月4日訊 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齡限制,開展森林可持續經營試點,進行古樹名木搶救復壯……近日,山東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山東省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鞏固拓展全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成果,健全完善集體林經營制度,加強森林資源管理,發展集體林業,促進農民增收。
開展集體林地延包試點
根據該實施方案,到2025年,山東基本形成權屬清晰、責權利統一、保護嚴格、流轉有序、監管有效的集體林權制度。在此基礎上,進一步發展林業適度規模經營,不斷壯大林業產業,推動森林經營更加科學高效、保護補償制度更加完善、林權價值增值途徑更加多樣,促進全省森林質量精準提升、森林生態功能更加完善、集體林業發展條件持續改善、農民收入持續增加,為加快建設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奮力譜寫中國式現代化山東篇章作出積極貢獻。
為激發集體林業發展活力,山東將深入推進集體林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堅持集體林地農民集體所有,維護農民集體對承包林地發包、調整、監督等各項權能,落實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等管理責任,防止損害林地和森林資源的行為。保持集體林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開展集體林地延包試點,承包合同剩余期限10年以內,無地類、權屬、邊界等問題的可依法提前確認延包合同。充分利用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果,依法依規分配集體統一經營管理的林地收益。保障進城落戶農民合法林地權益,鼓勵依法自愿有償轉讓。林地經營權可以依法再流轉,流轉期限5年以上的林地經營權可以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登記發證,可以作為向金融機構融資擔保、申報林業項目、申請林木采伐及其他有關行政管理事項的憑證。
山東將強化部門聯動,加強林權權屬管理。以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及年度國土變更調查成果為統一底圖、底數、底版,按照規定妥善解決集體林地類重疊、權屬交叉等問題。首次登記要開展地籍調查,規范承包(或流轉)合同,依法開展不動產登記,保障農村、農民財產權益。集體林權首次登記,以及因原登記圖件缺失、宗地界址不清需要開展補充調查的,由政府組織開展地籍調查,相關經費納入縣級政府年度預算。已登記的整宗林地申請變更、轉移、抵押登記的,不得要求申請人重新提交林權地籍調查成果。加強不動產登記信息平臺等多平臺銜接,實現林地合同管理、林權審批、林權交易、林權登記和林權抵押貸款等信息實時互通共享。
對林業經營者林木采伐限額實行5年總額控制
山東將規范林權流轉,發展林業適度規模經營。鼓勵各地采取措施,整合分散林地,發揮規模效應,提高綜合效益。引導農戶通過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流轉林地經營權,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對面積大、期限長的林地經營權流轉給予政策支持。積極培育集體林場、家庭林場、股份合作林場、林業企業、林業專業合作社等林業經營主體,推廣“企業+合作社+農戶”“企業+基地+農戶”等模式,通過流轉、托管、訂單帶動、股份合作等方式與農戶建立利益聯結機制。加強林業中介機構和專業服務隊伍建設,積極穩妥組建林權收儲機構,提高林業社會化服務水平。制定集體林權流轉管理辦法,完善林權交易服務體系。
加強森林經營,精準提升森林質量。制定我省森林經營方案編制指南,縣級林業主管部門要逐步建立以森林經營方案為基礎的管理制度,支持和引導有條件的規模經營主體單獨編制森林經營方案,將森林經營方案作為編制林木采伐限額、審批林木采伐、實施林業項目等行政管理事項的依據。推行全周期森林經營,培育優良鄉土樹種和珍稀林木,開展退化林修復、低產低效林改造、森林撫育、有害生物防治等,增加優質木材儲備,實現森林質量精準提升。開展森林可持續經營試點,鼓勵各地結合實際探索差異化森林經營補助政策。
實行分類管理,保障林木所有權權能。探索集體公益林和商品林與森林主導功能相適應的經營模式和管理方式。依法依規科學劃定公益林范圍,合理優化調整公益林中集體林比例。集體管理的公益林,要嚴格按照公益林管理規定經營管理,履行管護責任。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齡限制,由經營主體自主確定采伐時間,加強伐中監督和伐后更新管理。將林木采伐限額指標分配、采伐許可申請和審批及采伐監管情況納入政府信息主動公開事項目錄清單,強化對森林經營方案和林木采伐告知承諾制執行情況的監管。對林業經營者林木采伐限額實行5年總額控制,確有需要、符合條件的可申請使用省級不可預見性和急用調劑等采伐限額。
嚴禁變相搞別墅、高爾夫球場等違法違規行為
山東將統籌支持政策,推進特色產業發展。實施興林富民行動,支持林業產業發展。在不改變林地性質的前提下,發展板栗、棗、核桃、榛子、文冠果等木本糧油樹種。在保護森林資源和生態安全、不影響樹木生長的前提下,支持利用符合條件的林下空間和資源,發展生態旅游、森林康養、自然教育、林下經濟等綠色富民產業,涉及使用林地或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依法依規辦理使用林地手續、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嚴禁變相搞別墅、高爾夫球場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強林區的歷史文化遺產保護。提升一批現代產業園區,培育一批林業產業領域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鼓勵創建區域特色林業品牌,開展“三品一標”認證,將優質林產品納入“好品山東”品牌體系。
拓展增值路徑,完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支持符合條件的林業碳匯項目開發為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并參與碳市場交易。適時修訂山東省森林生態補償辦法,鼓勵各地結合生態保護貢獻等因素,探索實行差異化補償政策。加強古樹名木種質資源保護,開展古樹名木搶救復壯,統籌推進資源保護與活化利用,建立健全古樹名木保護制度。鼓勵各地通過租賃、贖買、合作等方式妥善處置重要生態區位內的集體林,推動林業生態產品價值實現。
創新融資機制,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探索將符合條件的林權交易服務、林產品精深加工等納入綠色金融支持范圍。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探索推出符合林業生產特點的特色金融產品。鼓勵社會資本開展林權收儲擔保服務,支持金融機構探索基于碳匯權益的綠色信貸產品。支持保險機構優化林業保險產品供給,將符合條件的林業保險產品納入地方優勢特色農產品保險獎補范圍。
原標題:山東出臺措施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 流轉期限5年以上林地經營權可申請登記發證
作者:林江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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