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財經日報
2024-01-10 23:31:01
原標題:青島新建居住項目應當配建“鄰里坊”
來源:青島財經日報
原標題:青島新建居住項目應當配建“鄰里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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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訊 昨日,青島市政府新聞辦召開政策例行吹風會,介紹《青島市市區公共服務設施配套標準及規劃導則(2023年試行版)》(以下簡稱新版《標準及導則》)相關情況。
在銜接國土空間規劃體系方面,依據《社區生活圈規劃設計指南》,新版《標準及導則》將公共服務設施分為城區統籌公共服務設施和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兩大板塊。
在城區統籌公共服務設施方面,市級、區級公共服務設施及需要在市區級統籌建設的公共服務設施,分為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文化設施、體育設施、社會福利設施等5個類型。
在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方面,需要在15分鐘生活圈、5—10分鐘生活圈和居住項目3個層級,配建落實的養老、文化、教育、停車、公園綠地、體育健身、衛生醫療等11類公共服務設施。
對應15分鐘、5—10分鐘和居住項目的服務層級,分別規劃布局街道鄰里中心、社區鄰里中心和鄰里坊,保障在一定生活圈范圍內,行政管理、商業服務、養老服務、醫療健康服務和文體活動等功能的相對集中布局,形成服務高效、生活便利的社區綜合性服務中心。其中,新建居住項目應當配建“鄰里坊”,具備助老助餐、文體活動、社區便民服務等功能,按照每千人建筑面積350平方米,單處最小面積350平方米設置,為社區居民提供家門口的公共服務,有效補齊青島市基層服務設施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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