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海報新聞
2023-11-07 21:09:11
原標題:女子轉賣父母生前處方藥被判販毒罪,涉及這類處方藥是否都構罪?
來源:瀟湘晨報
原標題:女子轉賣父母生前處方藥被判販毒罪,涉及這類處方藥是否都構罪?
來源:瀟湘晨報
據澎湃新聞報道,廣州“75后”女子廖華(化名)以260元將父親去世后留下鎮痛處方藥鹽酸曲馬多緩釋片和氨酚羥考酮片,在病友藥轉群中轉售,被法院一審以販賣毒品罪判處拘役二個月,緩刑三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目前,該案二審尚未宣判。
據報道,案件材料顯示,山東濱州市陽信縣吸毒人員董某祥從廖華處購買上述藥品后主動向警方舉報。相關聊天記錄顯示,在出售上述藥品時,對方曾跟廖華說:“我是以前溜過冰,現在買不到了,用這些藥代替!現在還有點癮!太難戒了。”公訴機關認為,廖華違反國家對毒品的管理規定,以牟利為目的,販賣國家規定管制的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精神藥品,應當以販賣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廖華則稱,她并沒有意識到買藥的人是吸毒人員,對方稱自己“溜過冰”,她當時沒有太在意,也不知道這句話的意思是吸過毒。廖華認為自己無罪。
近年來,因銷售處方藥獲刑的案例時有發生。
2023年10月31日,福建上杭縣法院通報了這樣一起案例,藥店管理員及售貨員以營利為目的,多次以微信交易及通過快遞寄送的方式80余次向多名下線吸販毒人員販賣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國家管制精神藥品復方曲馬多藥片,非法得款148610元,被法院以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是否出售涉及“曲馬多”、“羥考酮”等成分的處方藥是否都構成犯罪?
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易旭認為,在大多數國家,包括中國,販賣處方藥是被嚴格監管的。曲馬多和羥考酮是兩種被列為麻醉藥品或受控制的藥物成分,其合法使用受到限制。在中國,根據《刑法》第347條的規定,非法販賣、制造、運輸麻醉藥品的行為構成販毒罪。在這種情況下,危害性和是否獲利是常見的判斷標準。
在分析這個問題時,主觀故意、危害性和是否獲利等因素都會被考慮:
1、主觀故意:通常,法律會考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主觀故意,即是否知道自己在販賣受控制的藥物。如果犯罪嫌疑人明知自己在販賣麻醉藥品,法律上會認定其具有主觀故意。
2、危害性:曲馬多和羥考酮等藥物屬于麻醉藥品,其濫用可能導致嚴重的健康問題,包括成癮、過量使用可能導致死亡等。因此,通常會考慮這種藥物的危害性,將販賣這些藥物的情節納入構成犯罪要素的考量標準。
3、是否獲利:是否從販賣行為中獲得經濟利益也是判斷犯罪行為的一個因素。如果犯罪嫌疑人以賺取利潤為目的販賣這些藥物,通常會被認定為犯罪。
至于在病友群里原價或低價轉讓,是否構成犯罪,通常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判斷。如果是個別患者之間出于共同疾病需要的合理交流,也不并知道對方是吸毒人員,可能不會被認定為犯罪。然而,如果某人在病友群內大規模販賣、獲利,并且明知自己在販賣麻醉藥品,那么可能會被認定為犯罪行為。
來源| 瀟湘晨報
記者|周凌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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