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半島網
2023-10-18 19:33:10
原標題:因年報中的營業收入和營業成本數據不準確等,淄博齊翔騰達化工3名責任人被出具警示函
來源:大眾報業·半島新聞
原標題:因年報中的營業收入和營業成本數據不準確等,淄博齊翔騰達化工3名責任人被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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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證監會山東監管局官網公示的《關于對淄博齊翔騰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車成聚等3名責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顯示,淄博齊翔騰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車成聚、黃磊、張軍合規問題被出局警示函,具體如下:
經檢查,淄博齊翔騰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齊翔騰達或公司)存在以下問題:
一、公司2020年及2021年年度報告中披露的營業收入和營業成本數據不準確
2020年9月,公司全資控股的廣州齊翔騰達供應鏈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州齊翔)與上下游公司進行了尼龍顆粒的采購銷售業務,2020年9月、2021年1至5月,廣州齊翔與上下游公司進行了苯乙烯的采購銷售業務。其中,2020年采購金額為3.8275億元、銷售金額為3.8311億元的尼龍顆粒的交易以及2020年采購銷售金額為1.00億元、2021年采購銷售金額為1.77億元的苯乙烯的交易缺少商業實質,廣州齊翔確認了收入、成本,虛增2020年營業收入4.83億元、營業成本4.83億元,虛增2021年營業收入1.77億元、營業成本1.77億元,使得公司2020年及2021年年度報告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
二、公司對于供應鏈貿易業務相關信息披露不完整
2020年、2021年,公司控股的淄博齊翔騰達供應鏈有限公司及廣州齊翔,通過兩家網上倉儲服務平臺與上下游進行了乙二醇、精對苯二甲酸的交易,相關交易占公司境內供應鏈業務比重較高。2022年2月16日,深交所向公司發出關注函,要求公司就供應鏈業務的具體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提供主要商品和服務的定價政策、結算模式、信用政策、實物流轉、資金流轉等問題作出說明,并對外披露。公司在2月24日發布的《關于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注函回復的公告》(2022-013)中,未按要求充分說明上述業務的實物流轉等具體業務模式,相關信息披露不完整。
齊翔騰達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二條第一款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以下簡稱《辦法》)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車成聚、時任財務總監黃磊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三條、第五十八條及《辦法》第四條、第五十一條的規定,董事會秘書張軍違反了《辦法》第四條、第五十一條的規定,車成聚、黃磊對上述第一項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車成聚、張軍對上述第二項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五十九條、《辦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淄博齊翔騰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車成聚等3名責任人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并將上述情況記入誠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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