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晚報
2022-11-15 09:51:11
原標題:濰坊列維修基金使用“負面清單”
來源:齊魯晚報
原標題:濰坊列維修基金使用“負面清單”
來源:齊魯晚報
本報11月14日訊(記者王琳)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指專項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通俗來說就是房屋的“治病錢”。近日,濰坊制定了《濰坊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使用評價辦法(試行)》,將于11月15日起施行。該辦法中明確了維修單位在使用維修基金過程中的“負面清單”,辦法中提到,維修單位只要發生其中任意一種行為,將被拉入黑名單,并且五年內不得參與涉及維修資金的相關業務。
為加強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維修資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和維修,提高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效率,根據《山東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濰坊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制定本評價辦法。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負責全市維修資金管理使用評價指導、監督工作,組織對縣(市、區)物業主管部門對維修資金管理情況的評價。
評價采取物業主管部門評價、委托第三方機構評價等方式。第三方機構評價可以結合年度審計一并進行。評價對象包括縣(市、區)物業主管部門、服務銀行、維修組織單位、維修單位。維修組織單位包括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社區居委會等。維修單位包括參與維修資金使用活動的招標、施工、監理、造價、審計等企業或機構。
《濰坊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使用評價辦法(試行)》中對于維修單位設定許多“硬框框”。不僅判定維修單位誠信經營情況,還明確了維修單位哪些行為將列入負面清單,包括:同維修組織單位或關聯單位串通,虛增工程量、虛設報價、應招標未招標或圍標施工企業、審計造假等侵害業主合法權益行為;施工材料以次充好,未按施工工藝施工;發生安全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質保期內沒有履行保修責任。
凡發生以上情形之一的,直接列入維修單位“黑名單”并通報,五年內不得參與涉及維修資金的相關業務,將違法違規行為作為不良信息推送給相關主管部門,錄入企業信用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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