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山東商報
2022-08-07 11:09:08
原標題:打擊整治養老詐騙,濟南出重拳
來源:山東商報
8月4日上午,濟南市檢察院舉辦“濟南檢察機關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新聞發布會。記者從會上了解到,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全市檢察機關提前介入養老詐騙案件23件,追贓挽損共計5000余萬元。發布會上同時通報了“劉某等6人詐騙案——以收藏品交易投資名義實施的養老詐騙案”“刁某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以投資養老項目名義實施的養老詐騙案”“吳某某電信網絡詐騙案——假借中醫專家診療名義實施的養老詐騙案”等三起警示案例。
◎山東商報·速豹新聞網記者 張舒
案例一
高價銷售的收藏品竟全是“贗品”
2017年12月,被告人劉某、趙某強、王某沖三人經過共謀,注冊成立濟南某藝術品有限公司,由劉某任法定代表人,劉某、趙某強、王某沖三人均系公司股東,共同負責公司經營管理,同時聘用被告人曹某雨為銷售主管,被告人馬某意、汪某等人為業務人員。
公司成立以后,采用保證產品升值、虛構升值后可以幫助客戶將產品賣出以及公司業務員與客戶共同“合作購買”的方式,高價銷售紀念錢幣、收藏品、字畫,騙取客戶資金,被告人劉某、趙某強、王某沖詐騙數額共計173萬余元,被告人曹某雨詐騙數額共計38萬余元,被告人馬某意詐騙數額共計69萬余元,被告人汪某詐騙數額共計68萬余元。
檢察機關以詐騙罪提起公訴后,被告人劉某、趙某強等6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三年六個月不等,并處罰金十萬元至三萬元不等。判決后,被告人劉某、趙某強上訴,被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以銷售投資收藏品類“養老產品”為名實施的詐騙犯罪,虛構看似高端的投資項目,利用老年人在信息知識占有方面的劣勢,以高回報、高升值空間為誘餌,騙取信任后大肆斂財。收藏品交易領域,有著自身特殊的行規,一方面其允許“贗品”的存在,且不同的“贗品”“復制品”具有一定價值,甚至有些具有僅次于真品的價值;另一方面其價值具有一定的波動性和不確定性。但收藏品本身特殊的交換價值和收藏品行業的特殊性,絕不是犯罪分子逃避刑法制裁的理由。對于不以產品交易為真實目的,利用老年人看重高額回購利益的心態,騙取老年人財產的行為,檢察機關堅決重拳打擊、依法嚴懲。
案例二
投資“養老項目”實為養老詐騙
被告人刁某某于2016年至2019年期間,針對某連鎖超市的中老年消費群體,采取以老帶新、電話推廣等方式向社會公開宣傳,動員客戶以投資養老基地、認籌養老服務、購買養生套餐、預付旅游押金、注冊品牌會員等名義向某健康公司提供資金,以提供贈品、免費旅游、支付高息等為誘餌,承諾按時返還本息,向社會不特定對象118人非法吸收資金830余萬元。案發后,刁某某退贓3萬元。
檢察機關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提起公訴后,被告人刁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并處罰金五萬元。
近年來,犯罪分子抓住老年人想減輕孩子負擔,注重健康、養生,而防范風險能力又相對較弱的特點,打著“養老”“養生”旗號非法集資,本案便是一起典型的針對老年人群體,以提供養老服務、投資養老項目為名的養老詐騙案件。
案例三
“中醫專家”隔空問診賣“秘方”
2021年,被告人吳某某把自己包裝成具有中藥專家、藥品研發院院長等多項頭銜的“吳教授”,通過電信網絡大肆推銷養生講座,再通過郵寄免費收音機、藥品宣傳資料等方式搜尋詐騙目標,待有老年人打電話咨詢,即刻鎖定目標,使用環環相扣的詐騙話術,實施詐騙。“吳教授”對受害老年人進行“隔空問診”,將普通中成藥、保健茶包謊稱“秘方藥”“特效藥”,高價賣給老年人,詐騙錢財24萬余元。案發后,被告人家屬代其退繳了全部贓款。
檢察機關以詐騙罪提起公訴后,被告人吳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并處罰金三萬元。
檢察機關充分運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最大限度促使被告人退贓退賠,為被害人挽回全部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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