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新聞網
2022-07-10 15:28:07
原標題:換座、棄車逃跑……你以為能躲得過?甭想!青島交警一晚上查處173名酒司機
來源: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
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7月10日訊 7月9日至10日,青島交警在全市范圍組織開展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專項整治行動。各轄區交警部門選擇轄區涉酒事故、違法多發路段,科學規范布設檢查點位,共出動警力1100余人次,設置查車點122處。同時,針對凌晨0時至5時進行重點警力勤務部署,加大查處力度,嚴防后半夜酒駕醉駕導致的交通事故。期間,共查處酒醉駕違法行為173起,其中酒駕130起,醉駕43起。
7月9日晚21時10分許,開發區交警大隊在轄區香江路與昆侖山路路口對例行車輛進行檢查時,發現魯L號牌小轎車駕駛員常某、魯B駕駛員張某均有飲酒嫌疑,遂對兩人進行酒精檢測,結果顯示常某為78mg/100ml,張某為65mg/100ml,均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兩人將被處以罰款1000元、記12分,駕駛員暫扣6個月的處罰。
22時40分,于某某駕駛魯B88***小型汽車行經嶗山區石灣一路與姜哥莊路路口時,適逢嶗山交警設點檢查。經現場檢測,于某某酒精檢測結果為203mg/100ml,超過醉駕標準。經詢問,當晚,于某某在香港東路附近和家人一起吃飯,期間喝了約半瓶干紅。司機將其送回家中后,于某某覺得不盡興,又自行駕車來到石灣一路附近燒烤攤,繼續喝了兩瓶啤酒后駕車回家,在返回家中的路上被嶗山交警查獲。
22時51分許,一輛黑色越野車沿宣化路東向西方向行駛,車上司機目光躲閃,被市北民警攔停。經現場酒精測試,測試值為20mg/100ml,達到酒后駕駛標準。經進一步詢問,民警發現,該駕駛人于今年1月12日就曾因酒后駕駛機動車在李滄被查獲,并被暫扣駕駛證。據了解,駕駛證暫扣期間仍駕駛員機動車的,罰款2000元,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
10日凌晨,城陽交警在正陽中路與民城路路口對過往車輛進行篩查時,發現一輛小轎車突然駛向路邊停車閉燈,反常的舉動引起了民警注意。此時,車上二人打開車門妄圖棄車逃跑被民警控制。經檢查,二人都喝了酒,但開始均不承認酒駕的違法事實。經調取現場執法記錄儀,駕駛人劉某某不得不承認涉嫌酒駕的違法事實。經檢測,其酒精含量為105mg/100ml,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被抽取血樣后強制醒酒。據了解,劉某某來自平度市,在城陽務工。當晚和朋友在城陽一飯店喝酒,飲酒后開車拉著朋友返回,途中遇民警夜查。因其一年前涉嫌酒駕被交警部門處罰過,害怕再次被處罰,因而鋌而走險妄圖棄車逃跑,被民警依法抓獲。
凌晨1時25分許,一輛白色轎車沿山東路行駛至山東路與泰州四路路口時,突然猛打方向右轉入泰州四路,市南交警發現情況不對,立即用對講機通知泰州四路警力進行攔截。執勤警力對白色轎車成功攔截后,經調查得知,該車是一輛網約車,車主是駕駛員譚某某的隨行朋友。經酒精測試儀檢測,譚某某的酒精測試值為179mg/100ml,已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標準。面對檢測結果,譚某某表示,自己晚上與隨行朋友吃飯時喝了酒,抱有僥幸心理,覺得凌晨不會有交警查酒駕,沒想到還是被查獲。
青島交警提醒: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駕駛人員切不可抱有僥幸心理,以為自己清醒或是不會恰巧遇到交警查酒駕,人在酒后根本無法控制手中的方向盤,切莫在“酒駕”的邊緣試探,后果嚴重。廣大交通參與者,請繃緊安全這根弦,安全外出,平安歸家。(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劉棟 通訊員 青交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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