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晚報
2021-03-03 08:23:03
原標題:濟南擬規定住宅用地出讓不搭配其他用途用地
來源:齊魯晚報
本報濟南3月2日訊(記者 李慶斌 王皇) 3月1日,濟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發布征求意見稿,提出加強經營性用地出讓全生命周期管理,以提高土地利用質量和效益。并擬規定教育用地先供或同步供應,教育設施由濟南城發集團建設,住宅用地原則不搭配其他用途用地出讓,商業辦公用地不得建設公寓式辦公。
在土地配套教育設施方面,在土地儲備前期開發階段完成配套教育設施建設,征求意見稿附件《濟南市中心城區居住用地配套教育設施建設管理程序》中提出,教育設施用地應先行供地或與關聯地塊同步供地。教育設施用地采取劃撥方式無償供應,產權歸濟南城市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所有。
教育設施建成并通過竣工驗收后,由市、區教育部門按照管理權限進行驗收接管并出具書面意見,教育設施無償移交市、區教育主管部門辦學使用。教育設施通過竣工驗收后,質保期內產權由濟南城市發展集團所有,其間因質量問題產生的所有維修維護等費用由濟南城市發展集團承擔。教育設施質保期過后,由濟南城市發展集團將教育設施不動產權無償變更過戶至市、區教育部門名下。
征求意見稿指出,商業、旅游、娛樂和商品住宅等經營性用地應采取公開招拍掛方式出讓。對功能實現、運營管理、建設條件等方面有特別要求的出讓地塊,可通過擬供應計劃公示、預申請、招商信息發布等形式,提前公開入市信息。商品住宅用地原則上不得搭配其他用途土地出讓;確需搭配供應的,須按照一事一議的原則報請市政府批準。
征求意見稿擬規定,商業用地由發展改革、商務部門結合區域功能、社會需求、土地用途等情況,提出休閑娛樂、大眾零售、酒店旅館等商業功能業態。出讓合同中未經約定,商業用地不得建設公寓式酒店,商業辦公用地不得建設公寓式辦公。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