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魯網
2019-07-12 13:48:07
魯網7月12日訊(記者 韓黟瞳)您見過這樣的“租客”嗎?這不,高新法院就遇到了這樣的案件:租賃房屋拒不給付租金,且無視法院生效判決,躲避執行。
執行局面對這樣的老賴,也直接釜底抽薪:在責令搬離公告期滿后,直接強制開鎖入戶,還清點“租客”留下的大量室內物品,用于清償房東的損失。
近日,濟南高新法院執行局依法強制執行一起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原來,2014年以來,某電子公司將某辦公用房共計600余平米租賃給某文化公司使用至今,共計租賃費112萬余元。某文化公司拒不支付租金也不交還辦公室用房。某電子公司多次催要無果,訴至法院。在法院判決生效后,被告公司仍未履行義務,原告于2019年3月立案執行。
執行過程中,高新法院執行局向被執行人某文化公司發出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及有關傳票等法律文書。執行局干警多次跟被執行人某文化公司法人進行溝通,其承認且認可事實,但拒不配合法院執行工作。
今年5月28日,執行干警在涉案辦公場所張貼騰房公告,責令其限期內遷出房屋。公告期滿后,被執行人某文化公司仍未履行相關義務。
近日,高新法院執行局決定對其進行強制開鎖騰出。進入辦公場所后,查看室內有大量家具、辦公用品等物件,無法逐一清點。執行局先將門鎖進行更換,現場查封房屋內物品且第一時間聯系評估公司對室內物品進行清點評估,最終將室內物件進行司法拍賣予以償申請執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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