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眾日報
2019-06-19 08:10:06
“今年上半年,全省社會投資類工程建設項目主流程審批時間控制在45個工作日以內;政府投資類工程建設項目主流程審批時間控制在70個工作日以內;主流程之外的其他行政許可、強制性評估、中介服務、市政公用服務以及備案、建設項目用地的不動產登記等事項,納入主流程相關階段辦理或與相關階段并行推進,全過程審批時間控制在100個工作日以內。”這是記者6月18日從山東全省優化提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視頻會上獲悉的消息。
據了解,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主流程包括立項用地規劃許可、工程建設許可、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四個階段。山東省在每個階段都確定了牽頭部門,并實行“并聯審批、限時辦結”。同時,為避免出現將部分環節從主流程中拿出以達到縮短時效的“假象”,此次改革重點關注了全過程審批時間的控制,要求控制在100個工作日以內。
按照省政府日前印發的《山東省優化提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為實現上述目標,山東省將施行“四個統一”改革舉措。即:統一審批流程,精簡規范審批事項,推進并聯審批,分類制定審批流程,實行聯合審圖和聯合驗收,推行區域評估和告知承諾制;統一信息數據平臺,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要求,建成貫通省、市、縣(市、區)三級,覆蓋各有關部門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并與國家系統對接,實現審批數據實時共享;統一審批管理體系,“一張藍圖”統籌項目實施,完善項目策劃生成機制,“一個窗口”提供綜合服務,“一張表單”整合申報材料,“一套機制”規范審批運行;統一監管方式,在減環節、提速度的同時,更加注重后續管理,履行好監管責任,實現審批流程更加優化。
《方案》還調整了部分審批時序,使整個流程更加優化。比如明確地震安全性評價在工程設計前完成即可,環境影響評價、文物影響評價、節能評價等評估評價和取水許可等事項在開工前完成即可。
“6月底前,山東省還將制訂出臺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考評辦法,切實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通過建立常態化督查和服務指導機制,對改革不充分的環節和進展不平衡的地方,加強督導、及時通報。”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廳長王玉志表示。(趙小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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