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新聞網客戶端
2024-11-21 09:15:11
原標題:妻子在丈夫離世后“被凈身出戶”!曾有人冒充自己離婚并過戶房產
來源:華西都市報
原標題:妻子在丈夫離世后“被凈身出戶”!曾有人冒充自己離婚并過戶房產
來源:華西都市報
兩張“假證”闖關記
男子先后帶兩名陌生女子冒充妻子,辦理了離婚證、身份證,并過戶兩套房子
10月8日,66歲的王強被社區網格員發現在家中死亡。葬禮結束,女兒王麗到政務服務中心為父親辦理后事,才發現家里的兩套房產早在2020年就被過戶給了不同的人。
王麗幾經詢問,發現了一個令人難以置信的事實:
2019年下半年,王強先后帶著兩名陌生女子前往民政局、派出所辦證窗口,冒充妻子鄭玉的身份,辦理了離婚證、身份證,并寫下放棄房屋財產的離婚協議。之后,王強將兩套房屋委托給中介辦理“過戶貸款”。
王麗發現,王強與中介的聊天記錄里,曾多次質問對方為何瞞著他把房子賣了;在去世前幾天,王強還曾向中介討錢;經手的兩個中介曾是夫妻關系。
王麗懷疑父親遭遇了詐騙。對此,涉事兩個中介均予以否認,聲稱房款已轉給王強,且不認識兩個冒名的女子。兩個冒名的女子是誰?為何能從民政局、派出所冒名王強妻子鄭玉辦出“合法證件”?200萬元左右的房款到哪去了?此事給王麗和家人留下了太多謎團。
目前,武漢市江岸區警方已對身份證偽造事件正式刑事立案調查。
意外
父親去世后
女兒得知母親被冒用身份離婚
在王麗的印象中,父母的關系多年來并不融洽。
2016年,因為奶奶、外婆的身體都不好,王強與鄭玉分居,分別住在兩套房子里,各自照顧老人。老人去世后,王強繼續住在那套170多平方米的半毛坯房里。
王強獨居,也不愿意跟家里人說自己的事情。
王麗只記得,2020年前后,父親總以生病住院為由找她要錢,她累計轉賬6萬元。“有一次接到警方電話,說他往一個疑似詐騙賬戶里轉賬,已將其銀行卡凍結。我問父親,但父親讓我不要管他的事。”王麗說。
2024年10月8日,王麗接到電話,網格員發現王強在他獨居的房子里去世,去世的時間推測為10月1日。
葬禮結束后,王麗陪同母親鄭玉到政務大廳窗口為王強辦理身后事宜,被工作人員告知,早在2019年,王強就與鄭玉辦了離婚手續。
從調取的檔案來看,2019年8月22日,王強陪同一名女子A前往武漢市江岸區婚姻登記中心,以王強和鄭玉的身份提供了戶口本、身份證和結婚證,以感情不和為由辦理了離婚證。
兩個月后,王強以離婚證遺失為由,申請補辦了一套離婚證。
王麗像是無意中推開了一扇秘密的大門。
繼續調查發現,王強還在同一個月,陪同另一名女子B前往政務大廳,以王強和鄭玉的身份,成功辦理了另一張鄭玉的身份證。
冒名者以鄭玉的名義寫下離婚協議,表示“放棄兩處總計200平方米的房產。”同月,王強將那套170平方米的半毛坯房抵押貸款130萬元。
2020年9月,王強再次以這些資料手續,利用這套房屋再次申請貸款160萬元。3個月后,王強利用另外一套30平方米的公寓,申請貸款30萬元。
房產過戶資料顯示,兩套房屋分別在2020年、2021年被過戶到其他人名下。
王強的其中一部手機里,留下了他與兩名中介王某、鄭某的聊天記錄。“聊天記錄顯示,父親曾指責王某瞞著他把公寓賣給別人,且沒給他房款。直到去世前幾天,父親還在追問王某什么時候把房子還給他。他幾十次以繳水電費、沒錢吃飯為由找兩個中介人員要錢,他們都只是一百元、兩百元的轉給他。”王麗說,她懷疑父親被騙了。
疑惑
中介曾寫下“退款退房協議”
約200萬元房款去向成謎
王麗介紹,在父親的微信聊天記錄里,他曾于2021年5月斥責中介王某,稱他是辦過戶貸款,不是賣房子。王強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房子你去年12月(2020年12月)就賣給了別人,要不是物業告訴我有人在裝修,我都不知道。我這次真是上當了。”
王麗還找到一份還款承諾書和一份三方調解協議。其中,鄭某在2021年6月寫下承諾:6個月內將原房產過戶給戶主王強,產生的相關費用與王強無關;承諾按40萬元一個點的利息,賠償6個月的利息給王強。
3個月后,三人在派出所寫下關于解決問題的協議。協議顯示:2020年3月,王強和母親因身體健康問題急需用錢,中介王某認為,以王強的狀況只能做過戶貸。因放款日期滯后等原因,王強急等著歸還某投資公司的錢款,提出將另一套無房產證的公寓做過戶貸,并委托王某辦理房產證。此后,王強多次追問王某放款事宜,一直被以各種理由延后。直到2021年5月,王強從物業處得知這套公寓已被出售。王強聯系買主,得知買主實際支付了40萬元。2021年6月,王強報警,王某上門請求“放一馬”。之后,王某對王強不理睬,拖延至9月,直到王強再次報警,派出所傳喚王某,雙方簽下解決協議。
協議雖然確定了雙方退款、回購房屋等約定,但未明確時間,只用了“盡快”“快速”等詞語表述。另一名中介鄭某作為見證人簽字。
王麗解釋說,所謂“過戶貸款”就是王強的條件無法成功貸款,將房屋過戶給別人,以別人名義貸款,放款后對方抽取數十萬元好處費,將剩余款項交給王強。“比如第一筆過戶貸,他們從銀行貸出180多萬元,跟我父親說是160萬元。第二套公寓,他們實際賣給別人40萬元,給我父親說是30萬元。”
王麗說,兩個中介曾是夫妻關系,兩套房目前的登記人分別是他們的朋友。“近200萬元資金目前我們還沒查到蹤跡,到底有沒有給我父親?他需要這么多錢干什么?錢去哪了?那兩個冒名的人是不是中介一伙的?有太多疑問了。”她說。
中介
否認認識冒名女子
稱約200萬元貸款已轉給當事人
11月13日,記者分別聯系了中介王某、鄭某,兩人對事件過程的描述與王麗相同,承認在派出所寫下過三方協議,但始終否認認識兩名冒名的女子,表示是王強自行提供了離婚證、離婚協議等材料。鄭某表示,她只是受委托經手了公寓房過戶貸款事宜,沒經手錢款。“40萬元房款都轉給王某了。”鄭某說。
王某則表示,兩筆過戶貸款約200萬元都轉賬給王強了,“那160多萬元他沒還。公寓他原本是要賣,我給了他35萬元。他后來反悔,我提出同小區還他一套同樣大小的房子,但要把35萬元先還給我,他也沒還給我。”
記者在微信聊天記錄中看到王強曾多次以“干女兒”稱呼鄭某,對王某表示“想認干兒子”,曾多次向兩人討要錢款交電費、買肉吃,并建議兩人“不要干這個了,我指導你們賺錢,一天賺一萬元。”
王某、鄭某稱,曾多次小額轉賬給王強。既然是嚴格按照業務要求操作,為何要寫三方協議,為何被對方追討房屋,為何每次都有求必應,但又小額轉賬?對此,鄭某解釋說:“看他一個人太落魄,太可憐。”王某則說:“寫協議是為幫他解決問題,我也不知道為啥給他轉賬。”
11月13日,記者向王某索要轉賬記錄、委托賣房合同等證據材料,王某稱時間太久需要尋找。直到19日,王某仍未向記者提供這些材料。
官方
離婚材料有多項錯誤
民政局稱“自己也是受害者”
王麗提供的資料顯示,兩張冒名鄭玉的“假”身份證上,文字信息與鄭玉的身份證相同,但照片完全是另外兩人。
“辦理離婚證用的那張身份證,在公安戶籍系統查不到。對方與父親去辦離婚證時,留下一張面部識別的照片;另一個冒名者,辦理的身份證在公安戶籍系統可查,她留下了全身像,警方曾找她詢問過。”王麗說。
記者注意到,與王麗家中的證件相比,離婚材料有多處不合理。
其中,戶口本復印件上,身份證號碼最后兩位數錯誤被手寫糾正了,原號碼為“17”,被手動改為了“20”,另外有手寫的“久居”兩個字;提供的身份證格式則違反身份證管理規定,在不匹配的年齡階段發放了“長期有效”的證件。
王麗說,家里只有這一本戶口本,父親去世后,她在那處房子里也沒找到這本“假戶口本”。
王麗稱,母親被人冒名辦理身份證的情況在2023年11月曾暴露過。當時,母親前往銀行存款,被柜員告知身份異常,經查驗發現有人冒用她的身份辦理過身份證。
王麗擔心冒用者拿冒名辦理的身份證去做違法的事,便向有關部門投訴。她得到的回復稱,當時工作人員錯辦了一張鄭玉信息的身份證,發現錯誤后立即進行了銷毀,此證未外流。
王麗認為,冒名者到派出所辦出了系統可查的“假”身份證,在婚姻登記中心辦出了“真”離婚證,導致她母親“被離婚”“被凈身出戶”,兩個單位應該為審核不嚴造成的后果負責。
王麗在與上述兩個單位溝通交涉時,進行了錄音。她提供的錄音顯示,武漢市江岸區民政局工作人員表示,辦理結婚、離婚事宜都需要刷身份證讀卡驗證信息,結婚證、離婚證的真假由婚姻登記機關鑒別,但身份證的真假則由公安機關鑒別;婚姻登記中心只按要求查看戶口本、身份證等資料,并與到場人員肉眼對比,對材料只作形式審核,無法作真假審核。公安機關目前未認定辦理離婚證使用的身份證為假,婚姻登記機關不能直接認定其為假,“如果確實是假的,那離婚證應該被取消,你父親涉嫌與人合謀騙取證件、騙取婚內財產,還是主謀。沒有他的配合,完成不了,我們和你們一樣也是受害者。”
該工作人員表示,辦理假離婚證與房產被過戶之間沒有直接因果關系,建議王麗走司法途徑解決問題,民政局愿意免費提供法律服務。
江岸區政務服務中心戶籍窗口工作人員表示,去年11月接到過相關情況反饋,確實有張身份證辦錯了。“當時辦這個假身份證時,你父親也來了,說明他是主觀配合作假。大家都有問題,現在已經轉為案件處理了。”該工作人員說。
11月13日、19日,記者先后聯系江岸區民政局、江岸區政務服務中心戶籍窗口,了解事件相關情況,工作人員均拒絕了采訪。
“現在錢不見,房子沒了,這些事對媽媽打擊太大了。我要追究參與者的責任。”王麗說,江岸區警方已對身份證偽造事件正式刑事立案調查。
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 石偉 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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