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新聞網客戶端
2024-09-11 08:45:09
原標題:花錢就能沖熱搜 “網絡水軍”是如何操縱熱搜的?
來源:工人日報
原標題:花錢就能沖熱搜 “網絡水軍”是如何操縱熱搜的?
來源:工人日報
花錢就能漲粉、刷榜、沖熱搜……河南新鄉公安打掉一犯罪團伙牽出網絡黑灰產業鏈
“網絡水軍”是如何操縱熱搜的?
本報記者 余嘉熙 本報通訊員 王佳寧 郭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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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新技術不斷涌現,“網絡水軍”已呈現模式化、產業化新趨勢。近年來多個社會熱點事件和話題,事后都被證明背后有“網絡水軍”的推波助瀾和刷取流量。近日,河南省新鄉市公安局成功端掉了一個擁有大量“網紅”“大V”賬號的特大“網絡水軍”犯罪團伙,揭開了“網絡水軍”操縱熱搜的真相。
花5萬元“宣傳費”就能登上熱搜榜……近日,河南省新鄉市公安局成功端掉了一個擁有大量“網紅”“大V”賬號的特大“網絡水軍”犯罪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276人,涉案金額達5000萬元。
時下,熱搜詞條是很多網民獲取信息的重要窗口,然而有些熱搜卻是“網絡水軍”精心策劃的一場鬧劇。近年來,多個社會熱點事件和話題,事后都被證明背后有“網絡水軍”的推波助瀾。隨著技術的發展,如今,“網絡水軍”呈現出模式化、產業化新趨勢,操控流量手段更加隱蔽,危害性也更大。
花5萬元就可登上熱搜榜
“我刷到了漲粉廣告的視頻,說可以幫助賬號快速增粉、增加熱度。”去年,經營自媒體賬號的車評人牛先生“漲粉”心切,與客服溝通后,便支付了5萬元“宣傳費”。
收到這筆“宣傳費”后,網絡另一端的“刷手”便對指定車評博文進行了轉發、點贊、評論,但眼看文章數據迅速上漲,并登上汽車榜單熱搜,牛先生卻并不滿意。他說:“評論區里面都是些‘不錯’‘很好’等跟內容無關的評論,點開這些發布評論的賬號,全都是空號,完全沒有達到漲粉的實際效果。”
“收取‘宣傳費’,號稱能漲粉,提升賬號熱度,這種情況并非個例。”新鄉辦案民警介紹,2023年3月,新鄉網警在日常網上巡查時發現,多個社交賬號異常活躍,頻繁發布推廣廣告,大肆宣揚其團隊可幫客戶短時間內大幅提高瀏覽量,并可以根據要求炒上熱搜榜單。
針對異常情況,新鄉市公安局迅速成立打擊“網絡水軍”違法犯罪專案組。歷時1年,新鄉市公安機關先后在河南、福建、天津、上海等地抓獲犯罪嫌疑人276人。經查,該“網絡水軍”犯罪團伙利用群控軟件,僅用時4個月,就批量制造虛假的“轉贊評”操作達8億次,內容涵蓋社會輿論、熱點事件、廣告推廣及賬號運營等多個領域。
“沖上熱搜排行榜收費5萬元,沖上非熱搜排行榜收費2萬元。如果想在榜單持續較長時間,我們要價就會更高,使用的‘網紅’‘大V’賬號不同,效果也不同。”犯罪嫌疑人賴某供述。
犯罪鏈條產業化,手段更隱蔽
新鄉辦案民警表示,在犯罪嫌疑人張某的工作室里,有一個手機搭建的實體機房,密密麻麻地排列著幾百部手機,由10臺電腦控制。通過手機模擬器登錄社交賬號后,可以通過網絡中控軟件同時對500多個社交賬號自動批量點贊、評論、轉發。而張某所在的這家公司,在全國各地招募的“網絡刷手”達到千人。
今年6月,山西省太原市公安機關打掉一個涉案金額1000余萬元的“網絡水軍”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8名,關閉“網絡水軍”作案網站平臺4個、派單中介3家、涉案店鋪151家,查扣作案手機、電腦等電子設備300余部,累計獲利200多萬元。
辦理該案的民警介紹說,比如某品牌方需要項目網上推廣,網絡公司會為品牌方提供熱搜推廣方案,以廣告合同的形式簽約。隨后,該網絡公司將任務以固定價格打包給下游的公關公司,由所謂的網絡公關公司接單并派發給專業“刷手”,將指定內容推上熱搜。其中,有人負責設置話題,有人負責批量轉發點贊,有人負責用軟件刷評論,相關人員事后按比例進行分成。
“刷單、刷量、刷粉、刷榜……隨著大數據、AI等技術的普及應用,如今‘網絡水軍’的行為更具隱蔽性、頑固性、危害性。”某網絡資深人士表示,被推上熱搜的,不少是虛假、離奇、具有煽動性的話題,而背后的“網絡水軍”并非完全是“僵尸粉”和空賬號,其中不少是有著龐大粉絲數量和一定影響力、真實使用的“大V”賬號。這些賬號被一些網絡公司購買或“養著”,在某些節點看似自然無痕地發布話題和信息,讓制造、操控熱搜的行為更加隱蔽、更具迷惑性,也增加了平臺和部門監管的難度。
整治“網絡水軍”需重拳出擊
河南省社會科學院新聞與傳播研究所助理研究員劉暢表示,在流量經濟、粉絲經濟的驅使下,“網絡水軍”利用互聯網身份的隱蔽性偽裝為正常網絡用戶通過發布虛假信息、制造不實輿論等,實現某些預設的影響。
針對這種現象,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王維維認為,被商業化運作的“網絡水軍”行為可能涉嫌多種犯罪,例如涉嫌構成非法經營罪。根據現行法律,“網絡水軍”通過非法手段操控網絡輿論、熱搜榜單、發布虛假信息等方式,直接影響公眾的判斷力和消費行為,造成誤導和欺詐,并且在一些情況下收取高額費用,形成了灰色產業鏈。這種行為不僅擾亂了正常的網絡秩序,還破壞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具有明顯的經營性質,在實際案件中往往涉及巨額資金。因此,許多“網絡水軍”的此類操作符合非法經營罪的構成要件。
“監管部門應當對‘網絡水軍’重拳出擊、露頭就打,提高其違法犯罪成本,完善長效機制,形成治理合力,打團伙、切鏈條,對不法分子形成震懾和遏制的作用。”王維維建議,應該持續加大力度打擊“網絡水軍”,不僅要從法律上明確界定并嚴懲此類行為,還需要網絡平臺通過算法等方式加強技術監管,及時發現并阻斷網絡水軍的操作。同時,公眾也要提高警惕,增強辨別虛假信息的能力。通過多方面的協同努力,有效遏制“網絡水軍”的蔓延,凈化網絡環境。(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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