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新聞網
2024-06-14 08:33:06
原標題:高薪招聘套路多,網約車司機權益如何保障?
來源:工人日報
原標題:高薪招聘套路多,網約車司機權益如何保障?
來源:工人日報
務工者只想應聘司機,卻被汽車租賃公司忽悠簽訂了《汽車租賃合同》。記者采訪了解到,很多務工者遇到了招聘網約車司機的新套路。受訪律師表示,新就業形態勞動者面臨勞動關系認定難的問題,有關部門應加強對網約車、汽車租賃行業的監管,加強對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的保護。
“本以為跑網約車能多賺點錢,沒想到跑了近兩個月,總共才賺了4000多元,而且還面臨被起訴的風險。”說起最近應聘網約車司機的經歷,小盛直言套路太多:剛開始一公司說招聘網約車司機,按周發工資,然而他剛干就被押了兩周的工資,后又讓租車;提前退車,還被要求承擔高額違約金。
小盛的遭遇并非個例。記者在第三方投訴平臺檢索發現,不少網友反映應聘網約車司機時遭遇陷阱,涉及“租車公司以高薪職位誘導求職者高價租車”“入職網約車公司被強制要求租車”“應聘網約車司機被貸款買車”等。小盛感慨,高薪招聘網約車司機的套路真是讓人防不勝防。
合同“埋了很多雷”
老家在山東煙臺農村的小盛近幾年一直在北京打工,此前主要在企業上班,今年3月開始跑網約車,但跑了近兩個月之后,他發現不僅累,還沒有之前上班賺得多,于是萌生退意。
小盛告訴記者,今年3月,他在某短視頻平臺刷到了一則高薪招聘網約車司機的視頻,于是就通過視頻下面的鏈接報了名。
“報名之后,就有人給我打電話,對方是北京一家汽車租賃公司(以下簡稱汽車租賃公司)的工作人員,還加了我微信,說是每天跑夠500元的流水就行,每個月有5000元的收入加上3000元的油補。如果每天流水超過500元,多余的部分就給我。”小盛說,當時覺得這個工作很好,只要好好干,一個月肯定能賺1萬元左右,而且工資按周結,于是就心動了。
小盛最初在一網約車平臺注冊了賬號,從3月11日開始主要在某聚合打車平臺接單。另外,在汽車租賃公司的要求下,小盛當天還簽訂了《汽車租賃合同》。
“當時我也疑問為啥要簽《汽車租賃合同》,汽車租賃公司工作人員跟我說因為我要開他們的車跑網約車,都要簽。我想著反正也沒有問我要錢,也不用交押金,就簽了。”小盛說,他后來才知道這個合同“埋了很多雷”。
然而,跑了一周之后,小盛找汽車租賃公司要工資的時候,工作人員解釋說,網約車平臺要扣一周的流水。小盛無奈接受了。過了一周之后,小盛又找汽車租賃公司要工資,工作人員卻說該公司也要扣一周的流水作為押金。
“后來我查詢后臺記錄發現,我兩周7000多元的流水都被汽車租賃公司劃走了,網約車平臺并沒有扣。”小盛說。
被免密支付劃走2000元
跑了兩周之后,一分錢沒拿到,小盛有點不想干了。這時汽車租賃公司工作人員說,可以換一種模式,就是租車跑網約車,只需要每天交232元的租金,其余掙的錢都留給小盛。該工作人員還曬出其他網約車司機每天的流水截圖給小盛看。
“有的一天流水1300多元,最低的也有600多元。”小盛說,這樣算下來這個租車跑網約車模式比之前當網約車司機賺錢多。
此后,在汽車租賃公司的幫助下,小盛注冊了另一家網約車平臺賬號并開始接單。
“跑了一個多月后,我發現扣除租金后,一個月也就賺6000多元,于是就不想跑了。”小盛說,“我在微信上聯系汽車租賃公司那邊退車,可是工作人員不回我。后來到了5月5日,我就直接把車開到了他們公司門口,說不想做了,想退車。”
可是退車后的當天晚上,小盛就發現他在支付平臺賬戶的2000元都被劃走。“原來是通過免密支付劃走的,說真的,我都不知道啥時候開通的免密支付。后來我想把這個免密支付關了,也關不掉。”小盛說。
為啥要劃走2000元?汽車租賃公司工作人員解釋說,這是小盛開車時違章罰單的錢。但小盛說,自己開車確實有過違章,但也就兩三次,肯定沒有2000元那么多。
被索要高額違約金
在劃走2000元之外,汽車租賃公司工作人員還以小盛提前還車違約為由,要求小盛交納高額違約金。
記者從小盛提供的《汽車租賃合同》上看到,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應按照合同未履行部分租金的35%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小盛說,自己辛辛苦苦干了近兩個月到手才6000多元,除去被自動續費劃走的2000元,相當于只賺了4000多元,現在卻要支付近兩萬元違約金,太不合理了。
不過,小盛覺得自己其實并不想租車跑網約車,而只是想應聘司機,是被汽車租賃公司忽悠簽的《汽車租賃合同》,因此他認為自己不應該交違約金,但他也擔心可能會被汽車租賃公司起訴。此外,汽車租賃公司應該退回此前扣自己的7000多元。
對此,北京市福茂律師所律師張志友表示,汽車租賃公司扣小盛7000多元涉嫌違法,應該退回。至于小盛是否需要承擔違約金則要看小盛與汽車租賃公司之間是什么法律關系。
“小盛最初是應聘司機,汽車租賃公司提供的車輛可能被看作是小盛的勞動工具,如果能夠認定小盛與汽車租賃公司存在勞動關系,那么小盛就不需要支付違約金。如果小盛與汽車租賃公司之間被認定為租賃合同關系,小盛單方提出解除租賃合同,需要支付違約金,但無需支付汽車租賃公司所要求的高額違約金。”張志友說。
張志友認為,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合同編通則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十五條的規定,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人民法院一般可以認定為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過高的違約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上海市匯業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勞動法專業委員會執行主任洪桂彬律師表示,新就業形態勞動者面臨勞動關系認定難的問題,如果在工作中遇到企業濫用違約責任的情況,其合法權益很難得以保障。
“近期招募網約車司機的騙局屢見不鮮,農民工應聘網約車司機或者租車跑網約車時一定要擦亮眼睛,并謹慎開通免密支付等。有關部門也應加強對網約車、汽車租賃行業的監管,加強對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的保護。”洪桂彬說。
來源:工人日報
【編輯: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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