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工人日報
2020-03-20 08:31:03
本報訊(記者張銳)受疫情影響,當前眾多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生產經營困難增多、職工權益保障面臨許多新情況新問題。為此,各地工會將集體協商工作作為疫情期間工會協調和穩定勞動關系的重要機制,指導企業和職工運用集體協商機制,協商處理勞動合同、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等問題,妥善應對處理疫情防控期間及企業復工復產前后勞動用工和職工權益保障問題,為勞動關系和諧穩定保駕護航。
據了解,自國家協調勞動關系三方下發《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系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意見》和全國總工會下發《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支持企業安全有序復工復產和勞動關系協調工作的通知》以來,全國已有27個省級三方轉發或提出具體實施意見,16個省級工會就做好疫情期間集體協商工作下發專項通知。河北、天津、黑龍江、浙江、福建、河南、山東、陜西、海南、寧夏、新疆等開展以“同舟共濟、共渡難關”為主題的集體協商集中要約行動,并列為工會重點工作。
各地工會廣泛借助微博、微信等網絡平臺,采取發布指導意見、開展線上講座、向企業發出提示函等方式,向企業和職工宣傳“有事好商量、遇事多商量”的協商理念。北京、吉林、湖南、廣東、重慶、寧夏等向企業和職工發出倡議,號召風雨同行、攜手共濟,維護勞動關系和諧穩定。
各地工會將保企業、保運轉、保穩定作為當前集體協商工作重點,北京、內蒙古、重慶等下發工作指南,要求圍繞企業復工復產的重點難點和職工需求的熱點焦點開展協商,將受疫情影響企業停工停產期間職工的勞動關系、工時制度、靈活上班期間工資待遇及薪酬福利調整、工資支付、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女職工特殊權益保護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問題作為協商重點。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指導企業通過集體協商,采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幫助企業盡可能減少受疫情影響帶來的損失,實現不裁員或少裁員。
適應疫情防控要求,各地工會積極創新開展“云協商”。如:江蘇省總對企業和工會以網上要約、線上協商、視頻會議職代會審議等線上協商流程進行明確;上海市總提出了特殊時期集體協商和協議履行的流程;蘭州市三方以線上“屏對屏”方式啟動2020工資集體協商“要約季”。同時,各地工會還注重發揮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作用,沈陽市總派出工作組深入企業指導服務,提升集體協商質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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