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廣西新聞網
2017-11-01 18:08:11
近日,柳州市民葉先生通過微信轉賬還款,卻誤將5000元轉給一名陌生人。連日來,他輾轉多部門,希望能追回這筆錢,均被答復“沒辦法”。
轉錯5000元 對方無回應
10月30日,葉告訴記者,他曾向阿姨借了5000元。10月12日下午,他打算將這筆錢還給阿姨。
“之前我根據阿姨的手機號加了她的微信,就通過微信把這筆錢轉了過去。”葉介紹,但10月22日,阿姨打來電話,問為何錢款遲遲不到賬。葉才知道自己轉錯了錢。
原來,阿姨早已不用那個手機號碼,也沒有用該號碼捆綁微信。因此,那筆錢轉給了一個后來使用該手機號碼的陌生人。
其聊天記錄顯示,葉稱想還錢,對方讓他把錢轉到一個農行賬戶;葉詢問能否微信轉賬,對方稱可以。于是,葉轉了5000元給對方。
記者看到,葉的確有一筆5000元的微信轉賬記錄,對方的微信昵稱為“展翅高飛”,微信號為“wxid××××”,手機號碼為13768665710(歸屬地是柳州)。
發現轉錯錢后,葉趕緊在微信上連發幾條信息,稱這筆錢轉錯了,請對方轉回來。可是,對方一直沒有回應。
欲索回錢款 皆不得要領
為追回這筆錢款,葉連日來向多方求助,但均無果。
葉首先聯系微信客服,希望對方能幫忙查詢“展翅高飛”的真實身份,以便追回錢款。
客服工作人員表示,微信的后臺數據和用戶的真實信息只能由執法人員查閱。如果葉的確轉錯款,可以報警,他們將全力配合警方調查。
葉于是向戶口所在地的穿山派出所和工作地的新興派出所報警。民警表示,此事是葉的疏忽造成,對方已構成不當得利,既非刑事也非行政案件,屬民事糾紛,警方無法立案。由于無法立案,警方也無權查詢對方信息,建議他找騰訊公司解決或走法院途徑。
葉來到柳江區法院穿山法庭,卻因無法提供被告人的準確姓名、住址、聯系電話等信息,法院表示無法受理。
葉隨后找到相關銀行和通訊運營商,欲通過對方的銀行賬號和手機號碼查詢其個人信息,但均被拒絕,理由是個人無權查詢相關信息。
律師來支招 希望有轉機
柳州一家律師事務所律師表示,就葉的情況,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九十二條規定,“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因此,收到錯誤轉賬已構成不當得利,收款人負有全額返還的義務。
如果對方拒不退還錢款,當事人可以構成不當得利向法院起訴。按規定,不當得利糾紛的管轄法院是被告所在地,當事人所在地的法院沒有管轄權,因此,需要到被告戶籍地或經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訴。
一旦提起訴訟,需要在起訴狀中寫清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互聯網轉賬,轉給陌生人,如何得知對方的真實信息呢?律師建議,如果無法獲取對方信息,可求助專業律師或報警。
當然,如果想成功維權,還要給法庭提供各種證據。當事人應當保存好相關證據,如轉賬憑證、報案回執、對方身份信息等。如果涉及金額較大,為防止對方挪用或揮霍,也可向法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凍結對方賬戶。記者 黃遠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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